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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管理

2011/8/1 字体: 来源: 作者:

     当今的社会既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也是合同法制的社会,作为施工企业的我们要想获得丰厚的利润必须积极的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同时更要学会如何利用合同法制的手段保护我们自身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写点自己的体会与大家交流,不足之处还望前辈们给予批评指正。
    目前,国家一直在大搞经济建设,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主体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市场上“僧多粥少”的状况依然十分严峻,这势必造成激烈的、甚至不正当的竞争。有的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项目往往低于成本报价,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为了适应这种市场状况,我们的经营策略往往也要调整,既要合理报价拿到工程项目,也要运用合同手段为以后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些前辈可能会讲,合同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与甲方的关系才是第一位的,合同条款就是一纸空文,没有必要把时间放在琢磨合同条款上!然而我要说的是,国家一直在倡导法治社会,改“以人治”为“以法治”,所以目前的工作应该是“人际关系”(当然这里讲的人际关系是正常范围内的,是一种公关学问)与“合同条款”两手抓,为我们以后的工作铺平道路。
    首先是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过程,它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在我们拿到招标文件的那一刻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就要被重视起来。正规的招投标通常都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条款,然而我们往往忽视这一点,只是注重经济标、技术标如何评分,托人摸标底,忙的不亦乐乎;至于合同嘛那是以后的事情。更严重的是这种做法不是单纯哪个单位的做法,俨然成了现在的行业通病;即使发现了不平等条约,大家都不说、都不敢说。总想着等真正签合同的时候再争取吧,但是别忘了,等到真正谈合同的时候,甲方会告诉你,这个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示,中标了就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而且有的甲方干脆在合同的解释顺序中明确约定:“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合同专用条款”。我们的文字工作永远比不上甲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所以,在项目招标开始我们就应该擦亮眼睛,原则性的条款坚决不能让步,要找一个合适的方式提出我们的意见并尽量争取解决。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采用清单报价的形式,一定要注意甲方给定清单是否有漏项以及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完整,根据具体情况要在投标文件中给予相应的说明,为下一步合同签订工作打下基础。
    其次是合同签订过程。中标了,并不是万事大吉了,因为合同的谈判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是对于关键条款双方僵持不下:比如有无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比例等。对于这一点,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一般都会找到一个折中的方式予以解决,只是谈的过程要艰难一点。二是对采用哪种合同方式存在较大的争议:甲方一般更倾向于总价包死合同,甚至明确不论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工程价款一律不调,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势必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合同管理人员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了解投标过程中采用的报价方式是“01定额”还是“清单计价”、工期有多长、工程的复杂程度有多大,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据理力争采用不同的合同方式。三是合同签订过程中往往忽略调整因素和结算方式的约定:因为当今经济状况复杂,各种人工、材料价格的变化起伏比较大,如果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界定哪种该调哪种不该调,该调整的又在什么基础上调整多少,很容易形成扯皮现象;另外有的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并不急于结算,所以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结算的时间和方式,定好“关门”时间,明确竣工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进入审计阶段,多长时间审计完成,审计完成后多长时间工程款拨付到位,并对保修款的返还做出约定。四是合同中违约条款对双方的约定不平等:往往是对施工企业的工期延误等约定苛刻的违约处罚,而对甲方推迟支付工程款等约定不明确;所以,在这一方面也要有所加强。违约条款看起来不是很舒服,但是约定了并不一定发生,而是加强一个监管,总比发生了没有相应说法要好很多。五是“黑白”合同盛行,目前也不排除个别施工企业为了拿到项目一味的妥协退让,违规签订“黑白”两份合同,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可真到了争议发生的时候,很多事情往往说也说不清楚,吃亏的往往是我们自己。所以合同签订来不得半点马虎与侥幸!
    再次是合同履行过程。合同的履行过程是一个动态的、涉及工程项目始终的过程。实际履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时效性!比如对于工程洽商变更的约定,事件发生几日内上报甲方、甲方几日内予以确认等都要明确的写入合同;如果合同关键条款或合同主体发生改变时,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合同及时变更;同时对于双方往来信函、文件应即使办理签证确认工作,并注意收集作为有效资料(原件、有签字或盖章的)保存,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索赔做好准备工作。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管理中的地位大有“以四两拨千斤”之势,合同签订的好后面的工作可以水到渠成的展开,签订的不好会有纠缠不清的麻烦牵涉你的精力。合同管理人员的身边也像是有一把无形的双刃剑,时刻提醒我们:合同运用的不好随时可以伤身,运用的好便是防身之利器,所以合同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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