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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律风险的防范

2009/1/12 字体: 来源: 作者:

注册会计师被誉为“经济警察”,其审计目的是为了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性,从而保证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因为使用者的增多而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对财务报表进行鉴证的独立审计,逐步从对企业所有者负责演变为对整个社会负责。由于独立审计在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中担负重任,就必须站在独立的立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欺诈在各个国家或地区均为法律所不容,政府都会对审计欺诈行为颁布相应的惩戒规定。审计欺诈一旦被揭露,注册会计师就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受到行政处罚、进行民事赔偿,甚至入狱服刑。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分析

   1、会计目标的多元化,提高了审计风险

   一方面,会计目标既为经管责任服务,又为经营决策服务。此时,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两种要求之间予以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另一方面,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可见,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化以及不同阶层理解冲突的增加,必然导致审计风险。而解决这些审计风险的最根本的方法之一,就是依靠法律手段来调节双方的理解冲突。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增加了审计法律责任

   证券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也会引起相关的审计法律问题。

   3、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条文的矛盾性,导致了法律责任的复杂化

   国家先后出台的《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中,都涉及了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立法冲突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复杂化。

   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策略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容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那些蒙受了损失的受害人总想通过追究过错的责任尽可能使损失得以补偿。就是在西方国家中,法律诉讼也是困扰会计师职业界的一大难题,会计师行业每年不得不为此而付出大量的精力,支付巨额的赔偿金和购买高昂的执业保险。近几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一系列震惊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的案件,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都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何避免法律诉讼,已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非常关注的问题,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防范诉讼风险的方法和技巧。

   1、改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方式

   为了避免并防止对注册会计师赔偿责任不合理的无限化。有必要完善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方式的规范。建立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区别使用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和审阅报告等不同效力等级的报告方式。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约定,履行了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最强的报告。例如对社会公信力要求很高的上市公司、国家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审计,必须出具审计报告。审核报告是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帐表进行了核对,验证帐表一致的报告,这对小型企业是合适的。审阅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审阅了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后出具的报告。例如企业若干年的盈利预测,审计人员不能也无法对其未来发展或效率、效益做出保证性承诺。

   2、遵循执业准则的规范,不能从事不能胜任的委托业务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三个最重要的规范。独立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注册会计师们承担的是对整个社会公众的责任,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保持一种超然独立的关系,独立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独立性,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客观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委托单位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公正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同时,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活动,便意味着他有足够的业务能力完成受委托的业务,如果对某项业务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都无法胜任或不能按时完成的话,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接受该项业务的委托。

   3、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实现程度作出保证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一号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对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报告”。注册会计师对前景财务资料的审核并不是对前景财务资料的准确性及结果能否实现或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表示确认,提供担保或承担责任。注册会计师能够以客观的态度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实做出判断并提出是否公允反映的意见。但未来事项中的不确定因素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无法收集未来事项演变或结果的证据,无法对将来发生的事实做出客观的判断,因而就不能对其能否实现或可实现程度的大小做出保证,否则,只会加大注册会计师本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不得代行委托单位管理决策的职能

   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从事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是运用自己专业和经验的优势,指导被审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或编制会计报表,或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建议或方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被审计单位一名管理人员的身份发号施令,不得代行管理决策的职能。同时,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机制,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严格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等均是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对策,并借以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范。

   三、注册会计师风险控制还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注重重要性问题。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必须慎重考虑的两个问题,对不影响会计报表客观、真实的次要事项,可以适当忽略。注册会计师必须将重要性重化后运用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合理解决好它们之间的矛盾,这样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

   2、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所造成的损失。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3、聘请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应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担当其法律顾问。

   4、注重学习新知识。注册会计师取得执业资格后,还需要不断学习,补充新的知识,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作者:梅良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来源:律师搜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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