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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要注意四项法律风险

2009/12/24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鄂尔多斯市经济活动中的现实问题,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刚刚起步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在融资时不得不满足一些苛刻的条件。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提示:中小企业要注意防范融资中的四项法律风险。

      这四项法律风险是:企业保证担保的法律风险;企业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的法律风险;收到伪造票据、票据权利有瑕疵的票据的法律风险。

      除了社会共同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的法律规范外,中小企业本身也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降低风险:首先,要着力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融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其次,应当避免为取得贷款,在银行的压力下作出有可能损害企业根本利益的行为,如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在不得不为第三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应要求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以尽量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再次,不能贪图小利而使企业暴露在重大的法律风险之下。譬如为获取更低的贴现利率导致被诈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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