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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乳粉生产条件审查考验企业自控能力

2010/10/21 字体: 来源: 作者:

    10月20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听证会。在会上会下庞杂琐碎的信息中,记者理出两个关键词:“成本”和“三胺”。

  60多个项目企业能否检?

  除了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和法规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此听证会的代表分别来自蒙牛、完达山、三元、雅士利、美赞臣等一些大的乳品生产企业,及乳品行业协会、基层质监部门、检验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和工信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

  比较早前的2006版本,2010版细则最突出的“亮点”是什么?记者被告知: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企业的审查条件也更加严格。

  细则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生产许可检验等是本次听证的主要事项。但记者注意到,与会代表较多关注检验问题。

  成本增加问题不用企业自己说,消费者先道出担忧。既是食品法律工作者,又是5个月婴儿家长的上海消费者代表王涛说,对婴幼儿乳粉,他最关心两个问题,一是安全,二是价格。“这么多项目企业都要检验,而且要批批检。这个细则是否会成为国产奶粉新一轮涨价的理由?”作为工薪阶层的王涛告诉记者,他现在都是买进口奶粉。奶粉价格的不断上涨常常让他心惊肉跳。对于家长,孩子吃的东西“安全是底线,但价格也要能承受。”

  一家乳品企业的代表表示,推行企业自检的要求,能逐步过渡最好。“希望政府部门能指导和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自我控制的能力。”

  会前记者问及另一位乳品企业代表对细则的感觉。她虽不愿多谈,但还是说了“有些难。”

  有消费者担心:“大企业都觉得难,小企业会怎样?将来他们会不会在检测报告上造假?”

  记者了解到,按照这次的审查细则,企业要检的项目有60多个。“究竟比旧版增加多少项?”对记者的提问,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没有给出具体数字,但他肯定了记者“数量之多前所未有”的说法。“因为标准不同了。”他说。

  吴清海强调,检验是工业企业的三驾马车之一。“这是企业生产的必要的、完整的组成部分。”

  吴清海以汽车生产为例说,你看看汽车生产的在线检测设备有多少?因为不检测,不能进入下个生产环节。但食品生产有所不同,食品检测可以形成独立检测,可以不在生产线上检测,这一特点给人造成误解,那就是“可以不检。”在他看来,目前我们恰恰应该注重开发食品的在线检测设备。

  只盯“三胺”是误解

  一些代表认为,《细则》过于重视三聚氰胺,这让人们担心监管会顾此失彼:“其背后的问题是否监管?”“将来出了‘四胺’、‘五胺’等其他污染物怎么办”等等。

  吴清海在会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们认为此审查细则过于重视三聚氰胺这一点是误解。之所以把三聚氰胺单独拿出来说,是因为它不在标准检测项目之列。审查细则与卫生部的临时公告联系起来。公告也是此审查细则的法律依据之一。

  “如果标准中规定三聚氰胺是检测项目。它也就不会被单独明确说明了。”

  记者试问,当三聚氰胺的阴影完全消除。三五年之后,下一个审查细则会否将其拿掉?吴清海如此回答:“风险一直存在。除非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否则我们不敢。”

  每一次审查细则的修改,都是准入门槛的提高。自然都会影响到一些企业。“这也不是突然的。近几年都在一步步提高。”一位来自东北农业大学的食品专家说。

  说到底,就奶业来讲,准入门槛的提高,将进一步考验和提升乳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其中企业的管理制度、检验能力等是重头戏。所以新细则明确一点,仅仅具有包装场地、设备、工序条件的,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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