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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研究建立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2010/1/22 字体: 来源: 作者:

  能进能出,市场才活,这需要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在昨天召开的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监会对于发生重大风险的公司,将研究探索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吴定富指出,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的同时,保监会也在研究探索市场退出标准和程序。吴定富表示,要完善风险处置和救济制度,在风险识别和预警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提出具体处置方案。

  此外,保监会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保险保障基金参与保险业风险处置的具体办法。对于发生重大风险的公司,研究探索市场退出标准和程序。

  目前我国保险主体已达百余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吴定富指出,一些中小保险公司长期亏损,股东增资难度加大,需要特别关注。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补充资本金和改善偿付能力将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此前指出,保险业的恶性竞争导致了行业的市场效率不高,而恶性竞争的原因之一就是市场缺乏退出机制。庹国柱认为,那些长期经营不善、监管措施又不起作用的公司,应坚决让其退出。而保险保障基金的建立,能够应付保险公司破产。

  据保监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保监会正在起草“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办法”,其中将包括保险机构的退出标准和程序,以及保险机构并购重组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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