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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需管控四类重点风险

2010/2/4 字体: 来源: 作者:

市银监局召开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日前召开,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表示,希望上海银行业能不断提高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能力,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回顾了2009年上海经济及银行业运行情况,分析今年面临的主要挑战,并就上海银行业2010年创新发展提出要求。

要管控四类重点风险

会上,阎庆民提示各银行要管控案件风险、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银信合作业务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等四类重点风险。

阎庆民在会上通报了2009年考评结果,39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成四类:正常类12家,关注类22家,重点关注类4家,严重关注类1家。

他要求全体机构进一步强调责任制,提高执行力,将工作重点落在健制度、强机制、抓预防、重基础上,努力确保“双降”。各机构要加强对客户经理、支行高管和柜面操作人员等重点人员职业操守的监管和行为动态管理,提倡银行针对离职人员发表声明,以法律手段防范离职员工非法侵害银行利益的风险。

他分析,目前上海市、区两级融资平台贷款占比相对较大,需要高度关注部分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和担保措施。他要求各银行积极做好融资平台风险防范的补救工作,核心是“把风险搞清楚、把保全措施做到位”,按照打开、评估、分类、处置四个环节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项目的评估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并鼓励通过银团贷款等方法积极防控有关风险。

据透露,2009年末,上海辖内信托公司开展的银信合作总规模达2088亿元,比年初增长141%。其中,贷款新增类银信合作1231亿元,比年初增长118%,信贷资产转让类银信合作595亿元,比年初增长405%。

阎庆民要求各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一定要落实银监会的要求,确保信贷资产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通过“假卖断、真回购”等方式来调整资产规模,逃避监管;信托公司禁止开展凭借地方政府担保或出具承诺函的信政合作业务,而且产品销售必须规范,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充分披露。

他透露,上海的房地产行业贷款余额占比高达27%,如果包括经营性物业贷款、建筑业贷款和以房地产为抵押物的其他贷款,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贷款占比更高,2009年上海的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不良余额呈现逐步上升态势。他要求各银行业机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严控房地产信贷风险,认真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各项调控举措,密切监测调控中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银行业需把握发展良机

阎庆民表示,上海银行业在促进“两个中心”建设的进程中,需要把握好发展与创新的良好机遇。

上海银行业要充分重视航运金融的未来发展潜力。要进一步增进对船舶建造市场、航运企业经营、二手船买卖市场等业务的理解,在船舶贷款项目的评估及操作能力,在人才、技术、信息、经验等方面多做积累。增强单船公司、移动抵押物以及交易流程的拓展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打造品牌,有效支持航运金融发展,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上海银行业要树立“大金融市场”的发展理念。要发挥上海拥有金融市场集聚地这一独特优势,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加快产品及服务创新,加快自营业务发展,发挥做市商制度优势,为各类金融交易提供可靠的中间服务,逐步转变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有效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型。

要努力打造私人银行服务品牌。要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发挥长三角的经济优势,开发私人银行客户群体,强化客户经理背后的服务团队支撑,为高端客户提供高效的增值服务,塑造私人银行业务品牌和竞争力。

要抓住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机遇。要尽快完成金融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债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快创新探索,力争在飞机和船舶融资租赁上走出一条创新型道路。做好消费金融公司、新设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和筹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加快信托公司创新发展,积极参与推动上海REITs创新工作,争取早日获准REITs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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