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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如何化解保险中介的法律风险

2010/12/23 字体: 来源: 作者:

    规范的中介市场是保险业发达的重要标志。随着保险中介业务的增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这表现在近几年来涉及保险中介法律责任的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如何正确认识从业的法律责任、规避法律风险,已成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和保险监管部门关注的新课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关注美国保险界的做法,对我们大有裨益。
  在美国,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承担法律责任,一般由下列因素引起:违约、过失、欺诈、过失陈述、未履行代理责任以及受到违法指控,比如受到违反《欺诈影响和行贿受贿组织条例》(RICO)的指控。而相应的化解、防护措施可以归纳为两种:现场防护与法律防护。
  现场防护是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努力做好业务的基础性工作,以便有效预防和解决一些相关法律问题。现场防护的主要措施是与客户签定清晰的业务约定书以及保存工作底稿。
  与客户之间的书面协议是发展业务的坚实基础。它可以采用多种格式,如建议书、证明书、约定书或备忘录。许多索赔都是因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和客户之间存在沟通上的障碍,而书面协议可以减少这种障碍。实践证明,书面协议是十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协议没有统一的格式,但一般都包含了下列内容:业务目标;服务的性质;业务范围,工作地点;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客户以及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法;业务的撤销与中止;解决争议的方式;业务费用等。
  协议中有关业务的约定应该客观、谨慎,对工作结果不能做出保证,要避免使用宣传性的语言。客观、谨慎的书面协议往往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进行辩护时的最重要证据。因为协议中的风险揭示条款通常可以免除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一些限制性的条款也能够提供防护,常用的限制条款有:一旦发生法律纠纷,索赔不应超过协议中所有标的的价值;第三人提出的索赔,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不承担法律责任。
  充分准备并保存工作底稿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索赔方使用的主要方法就是找出工作底稿中的失误。因此,工作底稿要逐页仔细检查。
  经常保持坦诚地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很多索赔就是源于客户不能理解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某些做法,而坦诚地交流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除现场防护以外,在美国,技术性的法律防护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包括:
  ———利用追诉时效。法律界关于索赔追诉时效的理论和案例很多,通常对过失索赔的追诉时效为2至6年。保险中介可以运用它为自己辩护。
  ———利用代理理论。在代理理论中,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只是对委托人即客户负有责任,而对第三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代理理论不能为保险中介的欺诈行为进行辩护。
  ———利用合同中的风险揭示条款。如果法庭把这些条款作为审判的依据,则前面讲述的现场防护中的书面协议将变得更为重要。
  ———提出客户知情。在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如果保险中介提出:客户知道或是参与了保险中介的业务活动,则保险中介不承担法律责任。
  ———利用专业人员免责条款。在一些情况下,保险中介面临着故意帮助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指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保险中介所做的仅仅是专业服务或日常工作,则法庭往往判决保险专业人员不承担该法律责任。
  从美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化解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法律风险有赖于保险界与法律界的联合动作,这为我们提供了启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协调沟通,有助于化解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法律风险,进而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蒲华冀 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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