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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隐私权的法律规制

2013/4/26 字体: 来源: 作者:

  李超男

  

  在金融市场全球化、虚拟化、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金融服务已进入千家万户,深刻地影响着民众的生活。然而近年来,金融信息隐私权的泄露事件却屡屡发生,使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典型案例比比皆是。如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未经客户同意,把客户的资料提供给邮购公司谋利;透支客户或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被个别银行冠以“黑名单”随意公之于众等。在我国各类消费者的诸多权利当中,由于公民权利意识相对淡薄以及没有针对性强的法律约束,金融隐私权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金融法制的逐步完善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隐私权的保护势必成为未来金融经济活动中值得重点关注的内容。

  我国立法机关自1992年颁布了我国最早规定银行保密义务的法规——《储蓄管理条例》,并在此后的若干年中不断丰富相关法律法规。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犯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将隐私权列为该法保护之民事权益。这条法律是我国首次对公民隐私权的相关立法确认,改变了我国之前在隐私权保护方面没有相关立法的状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隐私权做了立法确认,但是我国仍没有针对金融隐私权的专门立法,一些零散的保护条款相对比较笼统,缺乏协调性。

  

  有关部门长久以来不能从根本上制定出金融隐私权的专门立法,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立法层次低。金融隐私权保护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缺乏基本法层面的保护;二是操作性不强。现行金融隐私权保护法律未能明确金融隐私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缺乏对金融隐私权范围的统一界定,对金融机构的民事责任的规定较为原则,导致受害客户处于“事前不知情,事中无选择,事后无救济”的弱势地位;三是立法目的上轻视对个人信息合法权利的保护。例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3条对金融监管人员违规查询个人账户进行行政处分规定外,对防范银行业机构侵害客户个人合法利益内容没有任何规定,更没有对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业监管以防范经营风险为重点,轻视对个人信息合法权利的保护规定;四是立法缺乏金融隐私权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个人民事权利的保护机制以协商、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四种方式加以解决。当出现侵害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问题时,如果个人通过常规的民事权利保护程序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因金融机构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始终处于强势地位,而个人在时间、精力 、财力上都处于弱势地位,个人在自身利益侵害不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基本上选择沉默。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金融隐私权作为公民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被关注,因此,强化法律对于金融隐私权的保护作用至关重要。为了加强立法保护公民金融隐私权,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立法对策:第一、金融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模式。对于金融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目前国际上通行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特殊领域专门立法模式,另一种是欧盟的综合性保护模式。在我国金融隐私权保护立法模式的选择上,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但也需要结合金融业实际情况和金融隐私权保护现状,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模式。第二、明确金融隐私权的内容及范围。应当明确规定权利主体对其信用信息资料享有的权利;在另一方面,对信息资料持有人规定相关的义务和程序性的保障措施,也是金融隐私权预防侵害机制的重要辅助部分。第三、建立金融隐私权的侵害救济机制。“无救济即无权利”。建立金融隐私权的权利保障机制,必须明确权利救济机制。法律应当对当事人的权利遭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数据控制人未按照法定或约定的目的处理信息、不当泄露乃至非法使用客户信息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金融隐私保密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规定。同时针对我国目前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主的做法,明确规定侵害金融隐私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并通过司法解释等使其具有操作性,以弥补我国法律对金融隐私权利主体民事救济的不足,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1日,《河北省信息化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河北省首个规范信息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其中第五十六条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了相应规定。该条例规定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程度及其三个层次的处罚措施:一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警告”。二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是“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条例》设定的处罚标准相当,不属于严格的处罚标准。

  

  河北省这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包括金融隐私权的有力措施。相信通过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公民金融隐私权受侵犯的现象将会得到有效遏止,同时随着立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我国对于金融隐私权的立法也必将日趋完善。

  

  (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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