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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旅游法获通过 多项规定重拳整顿旅游业乱象

2013/4/26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焦莹 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五一小长假马上到了,尽管假期不长,但是相信很多人已经制定了自己的旅游计划。想到即将开始的假期旅程,除了期盼和兴奋之外,您是不是也会因为旅游市场的一些乱象而担心?门票随意涨价、景区人流密集、欺客宰客严重……这些,您是不是都体会过?

  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提供的数据,去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亟需一部法律来进行规范。

  昨天(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旅游法。这部酝酿30多年,历经三次审议的综合性法律是否能让我们的旅游无忧?

  凤凰古城涨价遭热议 新法规定景区门票涨价需听证

  就在旅游法草案正在酝酿修改之际,有关湖南凤凰古城景区收费的新闻被炒得沸沸扬扬。游客对此抱怨不已:“难道我们从里面走路也要收费吗?路是国家掏的钱,为什么县政府要收费呀?”凤凰古城旅游管理服务公司副总经理周建良这样解释:“以前我们是景点售票,现在是景区售票。实质上我们不是把这个景点和那个景点加在一起买一张票。”

  景区门票到底该不该收费,该怎么收?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等,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景区门票涨价要提前六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法律还禁止将多个景点捆绑收费,变相涨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表示,随着法律的出台,景区收费的问题将会得到妥善解决。

  王威:各个景区现在涨价也确实毋庸讳言,原来发改委有过规定,三年之内不得涨价,这是一项政策,但是现在有些景区把三年不得涨价变为三年必涨价,实际上这是有违我们的初衷。现在已经到了三年不得涨价的第二年开放期,现在纷纷涨价,而且涨的幅度也比较大。总的讲,这部法出台颁布之后,将来一定会逐步地降价或者低票制,我相信类似凤凰古城的问题都应该得到妥善地解决。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研究中心的韩玉灵教授,曾经参与起草旅游法。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国家应该对这些公共资源加大投入。

  韩玉灵:这个问题跟体制有关系,属地化的管理,政府肯定要考虑自己的利益,尤其现在对于政府官员的考核,也决定了他在任期间必须要发展经济,其中门票经济是来源一个方面,但是这是很不公平,这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属于全人类,甚至于世界遗产,属于全世界,凭什么给你们来使用。如果是收支两条线,应该上缴给国家,当然国家也应该对这些公共资源的景区加大投入,这样才能慢慢地解决这个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不断地能够往景区有投入了,这个问题在法律的帮助下应该能够得到解决的。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旅游法出台的当天,发改委发布消息,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200多家景区,在五一期间,门票价格将平均优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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