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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投资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

2010/2/5 字体: 来源: 作者:

 
 
     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规则在不断规范,市场竞争环境也更为复杂,对于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这样具有国有控股企业性质的资产管理公司,既要背负着历史的包袱蹒跚前行,又要在新的游戏规则中摸索开拓。从而面临的经营风险大于以往任何时期,企业的风险管理任务也就成为经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着重从国有控股公司的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风险防范等方面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法律风险的成因及危害
       国有控股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企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等风险,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的,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国有投资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必须依法经营管理。经营活动中对于国有投资公司这样兼有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司其自身和涉及的投、融资对象,特别是历史形成的原“拨改贷”项目单位,在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等过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并直接影响及伴随着国有投资公司发展的全过程和所有的经济活动中。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掌控,损失严重,甚至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如经营性损失、民事索赔、处罚式制裁、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受损失等。
法律风险造成损失和损害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企业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企业未及时争取有效措施失去其合法权益等。对国有投资公司来讲,行政命令下的资产担保和保全其法律风险更是巨大的。这类担保往往是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产,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地解决和规避存在的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法律风险不能及时的规避,不仅给企业直接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增加企业的成本;而且使企业失去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商业优势,从而使企业的经营陷入恶性循环,使企业、商业伙伴和投资者丧失信心,阻碍企业的生存发展。法律风险的后果直接影响国有投资公司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责任。
 
       二、加强风险管理体系中要突出法律风险防范
       (一)、强化法律风险意识。鉴于历史的原因及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国有投资公司企业员工队伍中,普遍存在整体经营管理当中法律风险意识差,投资经营中还存在着依靠熟人、熟路、老关系,习惯于按传统的经营范围、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示等有着明显计划经济的经营理念去做事,缺少市场环境中的法制经营理念和法律风险意识。市场经济要求每个经营者必须真正地认识到强化员工法律意识是企业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和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从而才有条件在经营中遭遇法律风险前努力作到防控并将其危害降为最低。在这种经营理念的指导下,我们在工作中坚持经常性地普法教育和经济案例剖析,教育员工树立经营工作的法律防范意识,并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和完善法律工作体系。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决策草率、监管失控和法律风险防范审核不严是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我们通过实践把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经营工作中明确地提出“制度第一,经理第二,重在落实”的企业管理理念,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审计部,加强了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与工作力度,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使法、审、财工作贯穿于经济工作准备、实施的全过程。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目前建立了由企业负责人统一领导、企业法律顾问及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分工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协调的重大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管理体系。
       (三)、制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投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是其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公司科学地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务资源的配置原则,注意收集市场及项目风险管理的初始信息,认真组织对投、融资项目的风险辩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等全面的风险评估,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并结合以往的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划分投资风险等级,并作为影响投资决策的条件之一。在进一步作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的同时,公司从法律风险管理或战略角度出发,分析权重,着眼长远利益,防止因单纯规避风险而放弃或错过企业发展的机遇。
 
      三、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在落实
      随着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已由组建初期的政府辅助型投资项目管理公司,发展成为今天的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省级投、融资(政策性)兼资产管理型公司。公司的管理体系也不断增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今年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共有六类、六十项近20万字,其中涉及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占三分之一以上,体现了公司对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同时我们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落实上狠下工夫,在项目初始信息、风险评估、管理策略、管理实施方案及监督与改进等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中,坚持防范为主的原则,将工作落实在实处,我们的做法是:
(一)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在经营活动的决策中,特别是对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决策,一定要按相关规定,坚持法人治理、集体科学决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坚持法、审、财等部门联合监管、出具意见书。在项目决策初期同时启动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逐步建立起完善、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从而形成横到边、竖到底、从头至尾的全方位风险管理措施。
(二)、合同及资料管理。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影响决策的政府文件、相关会议记要及评估意见等更是重要的历史资料。加强合同及重要资料的管理是防范企业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公司在建立完善合同档案的同时,注意延伸至法、审、财等相关部门备案,逐步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实践证明,这在处理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项目监控和信息网络体系。针对公司以往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技术运用上严重滞后,所需大量业务信息、市场信息缺失的状况,近年来,我公司重点加大了项目监控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着手引进专业管理、技术人才,整理、归档了公司及省内有关投资领域的大批信息材料。根据省政府、省国资委的安排,经过清产核资,对现存项目全部纳入公司的项目监控体系,对总公司所属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全部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利用财务软件进行财务联网,进行网上时时监控,并适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法律风险情况的预警通报。在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中,注重把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中,并组织专门人员学习培训、并探讨符合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和各种风险管理模型。
(四)、加强资产保全、诉讼事项管理。对历史形成的“拨改贷”项目和遗留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公司直接的投、融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涉及诉讼、索赔、补办手续的项目,根据其实际情况,落实法律工作计划和责任制,并坚持制度化的法律风险质量分析、分类管理、监督,同时将结果作为部门和责任人的主要考核目标。使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协调默契,成绩显著。公司及所属公司近年来通过直接回收欠款、保留债权达上亿元人民币。
(五)、做好职工劳动关系法律事务管理。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性质的转变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公司本部、所属子公司及控股、合资合作项目的人员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统一采取了聘用制度,在法律工作室的督导下,人事部门组织与职工签订完善了各类法律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包括劳动保险等在内的各类福利保障,保证了职工的权益,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也减少了企业人事法律风险的隐患。
(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企业重要的经营资源。在公司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公司投资的领域越来越大,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对知识产权的依赖也越来越强。公司今年在制度建设中也突出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的建设。并要求所属企业和项目单位将科研开发与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创新与依法保护结合起来,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国际法规和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在保护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同时,加强对专利信息的检索,避免投资经营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
作为省级的资产管理公司,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特别是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建设中承担着投、融资的重要职责,因此面临的法律风险逐步显现。在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过程中,使我们切身地感到工作的紧迫感和必要性,同时也从中尝到了甜头。可以说,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不仅可以直接防止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商业信誉,鼓舞员工的工作信心,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经济效益,同时对经济运行整体的法律环境完善及依法治理的进程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