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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京冶提高法律意识 积极预防经营管理风险

2010/12/20 字体: 来源: 作者: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年初工作会各项工作,3月12日中冶京冶召开了法律事务沟通会,会议由副总经理钟宣主持。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敬云川律师等一行4人以及京冶副总经理陆贻杰、王海龙出席会议,公司各职能部门正、副经理参加了会议。
    敬云川首先汇报了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2007年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对2008年的工作做出计划并提出建议。到会的几位律师,就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法律咨询和答疑。
    陆贻杰指出,高通律师事务所诚实守信,2007年为京冶保驾护航做出辛勤的工作,依法解决了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服务。本次的沟通将会进一步加深双方的了解,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期预防夯实基础。中冶京冶改制后,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按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因此建立起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渠道,利用多种信息形式及时的解决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做好事前预防的准备工作,加强相互沟通更为必要。建议在今年的合作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需要,进行专题的法律讲座,通过培训与交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好风险的预防工作。
    最后,钟宣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加强与法律事务室和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对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解决,把风险降到最低。法律事务室要掌握公司内各单位聘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保证公司资源共享。(汪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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