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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在京举行

2010/12/21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王巧然 郭影)“如果说石油是工业的‘血液’,那么管道就是能源供应的‘动脉’……维护管道安全任重道远。”9月25日下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席并讲话。他指出,要高度认识保护油气管道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

  华建敏指出,能源安全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生产生活。保护油气管道安全绝不仅仅是保护管道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保障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保障的是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华建敏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立法工作。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将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为依法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这对于增强全社会保护管道的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管道保护工作,促进企业改进管理、解决和排除影响管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从而确保管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华建敏对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实施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工作,提高贯彻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快推进法律实施的各项配套工作。要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相应的部门规章也要统筹考虑,抓紧研究。三是着重抓好清理违章占压、打击打孔盗油、规范管道与相关设施的相遇相交关系工作。四是管道企业应当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加强管道保护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于今年6月25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体现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对油气资源和管道运输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油气输送安全、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加强和规范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为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共同组织召开法律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石秀诗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张柏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胡可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甘肃省副省长石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蒋洁敏,分别从立法机关、主管部门、部际联席会议、地方政府、企业角度,就管道保护立法、执法和法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发言。

  管道作为五大运输方式之一,承担着我国70%的原油和99%的天然气运输任务。目前,我国长输干线管道已经超过7万公里,海上油气管道近5000公里,已初步形成跨国境、跨区域的油气干线管网。伴随着一批跨国油气管道集中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国长输油气管道总里程将超过10万公里。

  蒋洁敏在座谈时说,即将实施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既为管道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也对管道企业的管道建设、运营和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油气管道建设和运营企业,中国石油一定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全局高度,认真组织好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他表示,中国石油将继续开展以“合法建设、守法运行、依法保护,全面提升管道保护管理水平”为主题的活动,使新法律的贯彻实施成为提高企业管道建设运营和保护水平的重要过程;进一步加强管道运营管理,确保新建管道和在役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油气安全平稳供应。

  出席座谈会的还有中央国家机关、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的同志,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周吉平、王宜林、廖永远,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总工程师黄维和,中国石油集团总法律顾问郭进平、副总经济师关晓红、安全副总监贺荣芳,以及中国石油集团老领导、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陈耕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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