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3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近日,“徽商银行2011年法律风险管理暨外聘律师工作研讨会”在合肥召开。会议特约嘉宾,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在研讨会上指出: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远比一般企业重要,不论是传统的信贷业务还是金融创新业务,法律风险的分析、评估和管理都必不可少。因为商业银行的本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管理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来获得利润。事实上,管理法律风险的能力将很大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利润的高低。因此商业银行非常有必要将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视为其核心的竞争力来打造。
叶晓华同时认为:目前企业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理论的发展已经可以为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提供基本的法律风险管理框架和计量技术。
叶晓华在会上首次提出并详细地介绍了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的框架,并就如何建立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如何对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和实时监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徽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张仁付,徽商银行合规部副总经理樊晓辉,徽商银行法律事务经理洪伟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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