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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及法律体系重构研讨会”在沪召开

2012/11/9 字体: 来源: 作者:

  日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上海法学会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题为“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及法律体系重构”的研讨会。会议分为四个议题,分别是“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反思与前瞻”、“后危机时代法律环境之再造”、“全球金融监管、法律环境变革对跨国金融机构的影响”、“中央企业和金融业国际化、综合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反思与前瞻”这一环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际结算部副主任施俐娅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本币而不是外币,人民币国际化的目标,是要服务于全球人民币的使用者、持有者和投资者。香港金融管理局副首席法律顾问张少慧作了“大而不能倒———怎么办?”的主题发言,指出银行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的困境,即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引发深思。

  在“后危机时代法律环境之再造”这一环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提出了对担保资产的风险规制和有效执行,以及金融资产的市场准入改革和加强监管行动的措施。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则从“民诉修法与金融”的关系入手,深入浅出地论证民事诉讼制度与金融行业的相互影响。随后上海市人大常委、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沈国明作主题发言,提出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在理论和实践当中的问题,以及他对上海地区信用环境建设的思考。

  在“全球金融监管、法律环境变革对跨国金融机构的影响”这一环节,汇丰银行亚太区首席法律顾问伍成业深入探讨了国际性大银行面临的困境,阐述提高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尽量保证境内业务不受境外影响即保护投资者信息安全的建议。而交通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栾立冰则指出,面对某些经济大国的“长臂管辖”行为,我国应制定相对的反制办法,保护本国金融机构的信誉和安全。

  在最后一个环节,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首席律师姚军、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以及上海银行合规部总经理郭伟共同探讨了中央企业和金融业国际化、综合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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