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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第四十一期)

2012/11/6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

工 作 简 报

(第41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一二年月三十日


  编者按:根据淑和主任近期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更加重视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要求,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题为《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的专题讲座,现予摘登刊发。同时摘登东航集团、航天科工、神华集团、中国联通、南方电网、中船重工、国投、中国华能等企业法制工作简讯,供各中央企业参考。


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中国石化高度重视“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随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切实加强境外业务的法律管理、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风险成为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近期,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为集团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了题为《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的专题讲座。中国石化党组书记、董事长傅成玉主持学习并讲话,强调企业所有高管要牢固树立法律风险管控的观念,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重视、支持法律工作,特别要在生产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把法律工作融入进来,主动让法律介入,努力将法律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国石化党组成员、副总裁、总师、总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公司及在京直属单位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讲座。

  一、国际化经营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是合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所面临的国外证券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管风险;适用范围愈广泛、处罚愈严厉的商业贿赂和腐败风险;资源国劳资关系、劳动保护、劳资纠纷等立法和执法方面的风险;企业对资源国税收规则不熟悉而导致的无意识违法、被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税务风险;部分资源国为保护本国经济利益,从投资、海关、工作许可等方面设置障碍的准入和许可风险;以及反垄断风险,等等。

  二是商业和合同风险。在开展项目过程中,因尽职调查不到位可能对项目后期执行和运营埋下隐患;因商业模式设计不合理,特别是税收筹划、投资路径选择不当,会给项目运营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清晰,或执行中随意性强等,可能引发合同争议等法律纠纷;因母公司担保无条件性和“照单支付”等特点带来的潜在风险;以及美欧等发达国家利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参与市场竞争所引发的各种风险。

  三是知识产权风险。跨国公司大都特别重视知识产权,并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予以规划与保护。相较而言,中国企业普遍缺乏知识产权品牌意识和有效的保护手段,经常面临来自海外企业的知识产权非关税壁垒、抢注、恶意侵权等风险。由于缺乏防范意识,中国企业还存在商业技术泄露风险。同时,由于有些企业专利申请策略不当,一旦申请被驳回,企业专有技术已公开却无法作为商业秘密得到法律保护,损失惨重。最后,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来遏制我国企业的竞争,或提出巨额侵权赔偿,或通过高额诉讼费和律师费企图拖垮我们,使我国企业限于被动。

  二、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上述法律风险,中国石化在国际化经营中探索了一系列有效防范风险、强化海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措施和方法,主要包括:

  1.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全面打造合规文化。中国石化凡是涉及国内外经营的各级领导,都要了解国内外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法律纠纷和案例,知道每做一项决策时,所涉及的风险是什么。企业规模小的时候,决策的主要依据看利润;企业规模大的时候,决策最大的依据是风险承受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特别是高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公平、诚信”的理念,使“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真正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2.强化境外法律风险全程防控机制。积极推进每个海外项目都配备法律人员,确保法律工作自始介入、全程参与把关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海外法律风险防控制度,通过建立涵盖境内外业务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库,启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向境外机构延伸,建立境内外法律中介机构资源库,持续开展国别法律环境研究等工作,有效夯实海外法律基础工作。此外,明确法律部门全程参与“三重一大”的范围、环节和具体工作内容,并在相关规章制度中予以固化。

  3.完善海外法律工作机制和网络。一是围绕加强境外重大法律事项和法律风险集中管控,进一步明确总部与子企业两级法律机构的工作界面,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制。二是积极推进和落实境外法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作用发挥到位,配备专职法律顾问或法律代表,重要项目部和公司设专门法律机构。三是探索和推进境外业务、项目、资产较为集中的国家(地区)的海外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进境外法律管理制度化。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代表集团公司,对全系统法律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统一指导;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做决策之前,都要法律部门参与。同时,根据境外法律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直属企业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境外法律工作制度,重点将法律管理嵌入境外市场开发、投资、资本运作、招投标、内控等业务全流程中。

  5.加快推进国际化法律人才建设。总部建立完善的法律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丰富专业化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提升海外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打造“321”法律人才培养储备工程。建立300名专家型法律领军人才队伍、200名懂外语、懂业务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实现法律人员100%持证上岗。对外派和涉外人员进行上岗前法律培训,持证上岗并使之制度化,并明确规定外派人员未经相关法律培训不得派出。


  简讯一


  10月17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召开法律工作座谈会,传达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贯彻落实。东航集团总会计师徐昭、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出席会议,各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会议还讨论了东航集团子企业落实新三年目标考核标准和东航集团法律建议书管理办法,开展了国外航空租赁公司、国外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介绍交流等。


  简讯二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自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编制1000道普法试题,有效推动全员学法;通过选出100道试题刊登《中国航天报》,在全系统进行有奖试卷答题活动,全面检验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效果;通过组织现场普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简讯三

  自今年7月以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12年“普法一百天”活动方案,持续组织宣讲团赴内蒙古呼伦贝尔、陕西榆林、新疆乌鲁木齐等地进行普法巡回宣讲。在神华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李东的带领下,重点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并讲解了法律风险防范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机关、安监站全体人员和生产一线同志等近千人听取了讲座。


  简讯四

  为实现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的目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对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全集团报名人数创历年最高,达660人。6月底,集团总部联合资深考试辅导机构开设了网络培训班,8、9月份,分别举办了针对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的集中考前辅导班。各成员单位还指定专人负责考试全程督导,建立专项工作联系机制和信息上报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简讯五

  9月5-6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召开法律风险与纠纷案件管理研讨会,交流了2012年以来法律风险与纠纷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讨论了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研究了法律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及“法律诊所”运行模式等创新工作。9月28日,南方电网印发了《南网文化理念释义》等文件,作为普法工作的宣贯参考资料。


  简讯六

  9月1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通过下发正式文件,对其成员单位推进新三年目标所属类别进行了划分,并就落实新三年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提出各单位落实新三年目标的重点是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