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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征求意见结束 专家“诊脉”改革利弊

2008/12/15 字体: 来源: 作者:

来源:法制网

      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外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到本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时间12月12日24时,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共48643条。

  社会各界对《方案》给予了较高评价,大多数群众认为,燃油税费改革,是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依法筹集养路资金,促进交通健康发展的好事情,有利于公平负担,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表示支持改革,期盼尽快实施。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组成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类汇总。从反馈意见的情况看,私家车主反馈意见最多,占58.5%。

  各界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考虑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的情况,应尽早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适当降低税额,并公布税额的具体计算办法和程序,也有建议提高税额,以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对拟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进行公示,利于群众对收费站撤站进程的监督;对部分特殊行业给予补贴或增加补贴;进一步明确收费人员安置的途径和相关措施;加强对油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核定企业合理利润率;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渠道,让群众参与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补贴要真正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避免被中间环节截留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吸收,并抓紧完善《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正式公布,积极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

  税收专家“诊脉”成品油税费改革利弊

  备受瞩目的燃油税方案12日正式结束了为期一周的征求意见。根据正常的流程,燃油税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有望很快正式公布。此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记者今天从新浪网了解,有超过60万网友对燃油税改革发表看法,赞成燃油税改革的网民超过35万人,占调查人数的57.45%。不过,近八成网友认为征税过高。而成品油消费税如何开征、费改税后用油负担以及成品油价格改革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燃油税改革后就是要形成‘多用油多负担,少用油少负担’的机制,符合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同时有助于节能减排,推动汽车工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有利于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科学进步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万军分析说。

  有利于节约稀缺石油资源

  我国是人口大国、资源贫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能源紧缺这一问题日益突出。从1993年始,我国已由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而且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50%。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直接接轨,随着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波动,如果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及时理顺,不利于资源进口,也对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产生严重影响。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保持石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生逢其时’,对缓解石油紧缺压力带来了一线曙光,为我国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政策性支持,保证国内市场供应,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石油资源节约使用。”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张林海说。

  利于节能减排及汽车产业升级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大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尤其是近些年来,大量汽车进入家庭改善了老百姓的出行条件,但也带来了能源大量消耗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抑制燃油的不合理消费。

  “在此情况下,如果油价过低,消费需求进一步增长,必然会给我国能源供给、交通、环保等方面带来更大压力,最终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张林海表示。

  此外,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征收养路费和通行费来筹集,这对公路交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收费体制上,由于是按车辆及载重计费,存在“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等逃避收费的现象,以及随意减免养路费、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而汽车技术革命也呼唤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的尽早出台。按照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少用油,少缴税,不用油,不缴税。从中长期来看,有利于节油效果的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产业化进程。

  经统计,国内家用轿车每年行驶里程基本在1.5万公里至2万公里,而且百公里油耗大多在10升以内,所以目前的改革方案,一般不会增加车主的负担,反而使许多“低能耗”车主比原先更省钱。

  随着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推出,未来只会越来越注重汽车的节油技术是否先进、传动系统效率如何、车辆设计风阻系数怎样等问题,因为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汽车使用中的油耗水平,这也将推动我国汽车业生产、研发更加注重节能。

  在生产环节征收可降低纳税成本

  成品油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征收,是大家关注的一大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万军明确表示:“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

  此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其主要是考虑到征纳成本的因素。在生产环节征收,可以简化征收方式,能够保证足额征收。

  目前我国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税人和税源相对集中,可以降低征纳成本。如果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核算比较复杂,同时容易造成税收大量流失。目前全国拥有10万余座加油站,而上述两大集团直接管理的数量占总数约50%,即使对零售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剩余接近50%社会油站由于较为分散且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税收征管难度比较大。

  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还可以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理顺分配机制。成品油消费税是从原属于地方收入的养路费等转化而来的,改革后先作为中央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收入分配给地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加强监管,保证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专款专用。

  从量定额征收符合国际惯例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设计,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

  所谓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就是按照应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到即将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就是按照应税成品油的数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据介绍,这次改革之所以选择从量征收,主要是为了形成税收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直接关系,只与用油量多少直接关联的机制,而且成品油消费税从量征收比较简便。使用量多的多缴税,使用量少的少缴税,这有利于鼓励节能减排,还能避免能源价格频繁变动导致税收收入的不稳定。

  再考虑到要同时推出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间接联动、或称间接接轨的机制,那么从量定额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换算成比例税率,实际上是浮动税率,即油价越高,实际税率越低;油价越低,实际税率则越高。而从价征收则在油价提高时税额“水涨船高”,油价降低时税额相应减少,这样不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还容易带来税收收入的不稳定。

  “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对成品油消费税(或燃油税、矿物油税等类似税种)采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欧盟国家矿物油税、美国燃油税、日本汽油税、韩国交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均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靳东升表示,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也自然拥有了定额税率的一般性缺点。当国际能源价格上升时,成品油价格上涨,成品油消费税并不会“水涨船高”,伴随成品油价格上涨而提高税收收入。“但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利大于弊,比较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的实际情况。” 靳东升肯定地表示。

  国家将完善对困难群体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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