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20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所谓的谨慎原则,是尽可能对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预见,并在设计应对手段时多考虑各种可能性,尽最大可能避免由于未能预见而遭受的不利后果。之所以提出这一原则,是因为法律风险主体的具体行为、法律环境中都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都会对企业所要实现的目标产生干扰,甚至阻碍企业目标的实现。而正是由于存在多种综合的不确定性,因此只能以谨慎的态度面对各种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尽可能加以防范或控制。
例如,当一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究竟如何存在不同的意见时,谨慎原则需要考虑到每种不利后果的可能不利后果而加以防范。除非另外一种是根本不可能的,否则就同样是需要防范的。毕竟,法律风险管理的任务不是去争论对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问题,而是要避免法律风险的不利后果。
资讯来源:www.legal-risk.cn 吴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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