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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存在的常见六种法律风险

2008/9/18 字体: 来源: 作者:

    第一大风险:诉讼带来的风险 

  《孙子兵法》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我们的民营公司打官司,就像古时的“兵”,即战争一样。打官司是件大事,有时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存亡。诉讼并没有明显的输家和赢家,有时胜诉所赢回的,就只是一口气,而输掉的则是一个企业。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企业之间的对簿公堂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诉讼只是最后的手段,当出现争议的时候,企业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谈判协商。如果不得不动讼,那也要请专业人士来应对,否则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但并不是每一个企业或企业家都知道这个道理,栽在诉讼陷阱里的企业也屡见不鲜。拥有近半个世纪历史的英国道康宁公司一直以来都在市场上占据着独特的地位,但就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却卷入了一场长达7年的诉讼。就是这场当时不起眼的诉讼,却使得道康宁公司几乎陷于了破产的边缘,道康宁公司最终以花费32亿美元的代价解决了这个诉讼。

    第二大风险:合同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现代社会,几乎每一项交易背后都有合同法律关系的影子。而中国企业不大重视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往往在一单重要业务快要成交签订合同之时,才想起找律师“随便看看”合同文本,而且也不愿意就法律服务支付足额的律师费。由于这时的法律文件往往皆以对方起草的合同为蓝本,要讨论修改合同文本,要么时间上不容许,要么客观上也不可能。大家诚信经营倒天下太平,但如果遇见不讲诚信蓄意欺诈的客户,由合同引发的实际损失就会不可想象,并难以避免。

    第三大风险:财务不清带来的风险

  对于民企,特别是具有浓厚家族意味的企业来说,老板们往往认为,公司的钱就是我的钱,买车买房、出国旅游、担保借贷等个人开销悉数从公司支取,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混同。这种行为在上市之前也许风险不大,最多只是股东之间会产生纠纷,但一旦公司上市,公司的钱就不是老板一家人的钱,而是公众的钱了。如果老板们再从公司支取资金不走程序,不按规定披露信息,则有可能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信息披露不实,误导公众,而遭遇调查和诉讼。创维公司董事长黄宏生在香港的遭遇就是这种风险的体现,值得所有民企老板们警惕。    

   第四大风险:由你的婚姻带来的风险 

     一次离婚或许可能毁掉一个企业。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他夫人梅琳达就签了财产协议,提出动议的人不是比尔夫妇中的某一方,而是微软董事会,理由是“为了企业安全”。财富在企业家的婚姻里绝不只是个金钱问题,民营企业家在承担家庭责任的同时也承担着社会责任。一旦婚姻家庭出现了危机,就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低效运作。 婚姻,尤其是企业家的婚姻不仅仅是感情的事,还有更深刻的法律要求。

     五大风险:合理避税带来的风险 

  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合理避税”或许可行。但是要“合理避税”也应认真咨询法律专家。其实,从法律的角度审视,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合理避税”或“税务筹划”的做法并不一定经得起时间和法律考验。北京、上海、广州查处的几起涉税大要案,几乎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些著名的跨国财务公司对其进行“税务筹划”的影子。并不是所有的从财务角度所做的“税务筹划”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脚。在“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认定上,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十分必要。 

     第六大风险:由劳动争议引发纠纷带来的风险 

    随着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逐渐加强,劳工问题可能在5~10年内成为热点问题,比如珠三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惩罚,沃尔玛被迫设立工会都是这种表现。该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有时劳动争议还和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纠缠在一起。所以企业家一定要重视劳工权利的保护。对走出国门的企业来说,特别应注意避免劳工纠纷和民族情感纠缠在一起。


来源:阿里巴巴的博客

作者: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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