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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风险管理关注点

2008/12/19 字体: 来源: 作者:

     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热点问题,也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内企业而言,风险管理仍然处于导入阶段,还需进行更多的努力,共同推进风险管理的应
用。在现阶段,要想深入了解风险管理,首先要从八大关注点着手:

1、 COSO风险管理整合框架

  美国COSO(发起人组织委员会)是国际公认的制定内部控制标准的权威机构,其1992年制定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已成为业界普遍认可的标准,2004年COSO对内部控制标准进行了延伸,推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迅速得到了普及推广。

  COSO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也称为全面风险管理(ERM)框架,其核心理念是将企业的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组织结构、流程等各个环节,并将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锁定为从事经营活动的第一行为人,从而将风险管理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COSO认为风险管理应发挥6大作用:衔接风险容量与战略、增进风险应对决策、抑减经营意外和损失、识别和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多重风险、抓住机会、改善资本配置。ERM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是4大目标,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第二维是8大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第三维是企业的各个层级,包括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子公司。三个维度的相互关系是:8大要素为4大目标服务;各个层级都要坚持4大目标和8大要素。

2、 央企全面风险管理

  近年来央企在海外扩张、金融衍生品投资、财务审计等方面屡屡出现问题,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引起了国资委对与央企风险管理的关注,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资委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因而加强央企的风险管理水平就成为必然选择。

  借鉴发达国家有关企业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外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通行做法,国资委去年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包括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基本流程等内容,并提出风险管理的目标,包括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此外,确保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还规定,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下可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企业总经理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对于目前尚不具备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央企,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和应收账款管理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3、 金融期货交易风险管理

  随着国内企业规模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许多大型企业开始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开展投资活动,初期看来这固然是资本运作的有益尝试,但由于对于高风险投资缺乏足
够了解,监管部门及企业内部又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使得失败的教训屡见不鲜。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原油期货交易中亏损了5.5亿美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但灾难远不止于此,新加坡股市一度疯狂打压中国股票,使得其他无辜企业遭受牵连,从长远看更严重败坏了国内企业的海外形象。

  “央企应正确认识和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加强金融衍生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既不能盲目参与,投机炒作,又不能敬而远之。” 国资委主任李
荣融为限制央企进行高风险投资定了基调,他同时强调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对冲风险是国际化企业应该掌握的方法。为提高对中央企业的监管力度,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投资方向中,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不得影响主业的发展,一般控制在10%以下;在投资资金构成中,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一般为30%以上。还严格规定3类企业必须上报审核,包括资产负债率为65%至70%的企业,非主业投资超过总投资5%的企业,以及非主业资产超过总资产5%的企业。今年还将专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方面的监管制度,以规范央企境外投资活动,降低央企境外投资的风险。可以预见,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将规范中央企业的高风险投资行为,但改善程度还取决于央企自身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力度,考虑到行业地位和示范效应,央企在这一方面的规范将对其它国企、民企带来正面影响。

4、 税务风险管理

  德勤近日公布了一份关于企业税务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数据来自中国香港及内地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超过800名的高级财务、税务人员参与的投票统计。报告显示,企业面对的主要纳税难题是:如何充分掌握税务法规的变化、如何适应税务合规性要求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如何应对税务机关监管尺度的收紧,以及如何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其中税务风险的管理是企业面临的最大税务难题。

  对于税务风险管理,被调查者认为最大的难题来自企业所得税,其次是流转税。如何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有59%受访的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建立税务内控体制是管理税务风险的最有效方法,有21%的被调查者表示寻求外部税务顾问的协助是最有效方法,而另外五分之一被调查者则认为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关系是控制税务风险的关键所在。

5、 法律风险管理

  在国内法律风险管理主要存在于金融业,但随着《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在央企影响力和政府导向的作用下,风险管理将引起国内企业的普遍重视,而随着国内经济和社会法制化水平的日益提高,法律风险管理也必将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风险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多个方面,具体来说,企业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关注政策动向和司法环境,不仅是国内的,还包括国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
其他国家和地区;二是广泛研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案例,包括重视并能有效识别、评估、防范法律风险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统而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三是加强合同管理,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审批、管理、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充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企业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备合理预期,使企业在缔约、履约以及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法律优势,最大幅度地降低合同风险;四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关注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从法律上能对知识产权进行慎重考量,同时对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建立侵权调查及法律追究程序机制;五是综合考查与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人员,以便做到规范管理和有效授权,加强对员工法律意识及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将法律风险管控能力纳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范畴。

6、 审计风险管理

  国资委于2004年对当时的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的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有120家企业有相当部分的财务状况没有进入财务审计报告;有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或不深入;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还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尽管距离那次检查已有2年多时间,但种种迹象表现,国企的财务审计状况仍然不容乐观。

  基于此,国家加强了对央企的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署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的三项重点:一是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特别是损益的真实性,严肃
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营销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治理商业贿赂。二是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检查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增强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三是关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分析和评价企业资产的质量状况和保值增值情况,揭露国有资产流失及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

  此外,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也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各中央企业加强对所属上市公司(包括实体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
管理,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合理安排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不得因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公告时间滞后而影响企业集团财务决算工作的整体进度;二是对企业与所属上市公司之间的投资、往来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清理,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完整;三是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必须满足财务决算工作的统一要求。

7、 外汇风险管理

  人民币在去年经历了持续的升值,给国内企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由于业务的相关性,银行业遭受的外汇风险更是首当其冲。银监会为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
汇风险管理的通知》,旨在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银行业机构外汇风险,确保银行业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自2005年7月21 日以来,我国外汇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多项改革举措陆续出台,外汇市场不断发生重大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上引入询价交易方式,即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以双边授信为基础,通过自主双边询价、双边清算进行的即期外汇交易。同时,人民银行还推出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改进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询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制度的推出,使我国外汇市场的开放程度显著增加,市场的意志在人民币价格的决定过程中得到更大程度地反映,交易主体直接面临各类风险,银行机构自身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会遇到严峻的考验,总体来说外汇市场整体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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