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知识仓库 风险理论

金融海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更不能松

2009/5/5 字体: 来源: 作者:

  
    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正向企业汹涌袭来,无论是否意识到,寒意阵阵的 “冬天”已经降临了。它极可能引发企业资金链绷紧,正在执行的合同、项目停顿或取消,最终导致企业经营状况失衡、运作成本走高、经济纠纷频繁、商业信誉受损、员工思想动荡等等。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老企业抑或新企业,均面对巨大考验。

何谓企业法律风险

    什么是风险?过去,以打鱼捕捞为生的渔民们,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祷,祈求神灵保佑风平浪静,平安归来。可是,在谋生的实践中,他们深深体会到,天变一时,“风云莫测”,而“风”即意味着“险”,因此就有了“风险”一词。现代意义上的风险一词,已经大大超越了“遇到自然性灾害险情”的狭义含义,而更多指“遇到破坏或损失的机会或险情”,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风险却并不必然造成危险。因为精明的人士树立了新的风险观,已经学会判断风险、规避风险,进而运用风险,从风险中寻求机会,保护自己,创造收益。

    企业法律风险特指企业运作过程中,由于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活动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是一个契约性的市场组织,在法制经济中,企业的活动总是受法律约束的。法律风险对企业而言,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我们就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当合同履行环境因故变化后,昔日的合作伙伴突然变成了对手,明明经可行性研究,预测可盈利的项目,却最终赔了本;还有看似能胜的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却不予支持,等等。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合同的履行充满了风险,违法的合同行为还会受到刑罚。当你重视依法保护自己时,合同给你带来的是利润;当你违法或者不重视依法履行合同时,损失就是你自己酿成的苦果。你可以去碰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过后的运气,可千万不能冒法律风险去赌一把,倘若经常随意地冒法律风险,那么,离倾家荡产就不远了。可以说,法律风险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永远都悬挂在企业的头顶上。

防与不防大不一样

    我们说企业法律风险常在,但并非是全无防范之策,防与不防,大不一样,有例为证。

    案例一:在2005年的服装外销热中,沪上有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小型外贸企业,与国内一家代理企业签订了向美国公司出口服装的合同,并先后垫资近千万元向国内数家服装企业下单定货。其间,该外贸公司既没有向国内代理企业收取预付款,又疏于对那家代理企业在外贸经营环节上的督察。服装发货后,合同执行因故受阻,且在海外的货物又易手失控,结果造成应收款滞收。目前,公司已诉讼缠身,损失惨重,难以为继。

    案例二:沪上某纺织公司,2001年曾为一个业务关联企业的500万美元银行贷款作担保,后贷款企业经营不善还贷不能,为此被银行告上法院并胜诉,但由于实际无财产等缘故,而被法院中止执行。 2008年初,新的债权人——某资产经营公司探得担保企业纺织公司经营正常,遂申请法院查封其价值1亿元的股权,并请求法院连本带利执行原判决。纺织公司面对突如其来的冲击,通过企业法律顾问同资产经营公司艰难谈判,最终以较低的比例协解还款,成功地为企业解除了困扰经营发展的大患。

    上述两个涉及企业资金链的案情并不复杂,但结果却迥然不同。一个由于毫无防范,要了企业的命;一个则因积极应对风险,而救了企业的命。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从中可见一斑。

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我曾经担任过企业的总经理,尝过不少企业资金紧绷的滋味,趟过多次危及企业生存的风险。由于风险不少时候都是与利润连在一起的,所以常常被忽视,不易引起人们高度警觉。但是,法律风险的确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孪生兄弟,无法回避。所以作为企业经营 “卫士”的企业法律顾问,任何时候都要擦亮眼睛,与风险同行。下面谈几点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是要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主动防范法律风险。企业应切实提高认识,从企业长远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设立常备专职法律顾问,系统地开展法律风险防范业务。实践证明,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肯定是有 “漏洞”的企业。企业只有时刻将防风险之盾和化风险之剑紧紧握在手中,才能在不断袭来的风险面前防患于未然,化险为夷,远离损失。

    二是要把防范法律风险列为企业经营者的日常核心事务。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还不够,还要防止把企业法律顾问当成装潢和摆设。我们常说企业的经营方式要与国际接轨,国外企业的老板出去谈项目常带两个人,一个是会计师,另一个就是法律顾问,他们都是老板心目中的核心人物,是智囊。但是,国内一些企业的重大决策,往往不让法律顾问把关帮助,甚至以保密为由,根本就不让他们知道,这实在是有失明智。说到底,企业决策者不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实际上是与企业梦寐以求的利润过不去。真心实意地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是决策者的重要职责。企业经营者只要坚持把防范法律风险工作放在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重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才能活得安稳,在法律风险丛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取胜,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企业要选拔培养一批防范法律风险的精兵强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决不是随便安排一个人就可以做好的。因此,企业要舍得出经费、设机构,尽量给企业法律顾问创造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给他们提供搏击风险的平台。常言道,预则立,不预则废。请企业家们千万不要吝啬,聘一批忠诚的法律卫士把住企业的安全关,绝对是上策。

作者:沈公坚 
  1995年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现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秘书长。多年从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

来源:法律风险防范博客圈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