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知识仓库 风险理论

我国企业风险自留的前景

2009/8/7 字体: 来源: 作者:

我国企业风险自留的前景
 风险管理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但风险自留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在我国企业中却由来已久。我国企业进行风险自留的思想一般也较为朴素,对于发生频率高、损失金额小的风险损失往往是作为费用冲销掉,而对于发生频率低、损失金额大的风险损失,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采取的是投保的筹资方法,或者干脆就抱有一种侥幸心理期望损失不会发生,而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就会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通过建立专门基金的形式来应对巨大的风险损失,在我国并不多见。我国至今尚没有专业自保公司。我们能够获得的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只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石化总公司试行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可见,我国企业尚未将风险自留作为应对大型风险的主要管理方式。其主要有以下原因:
  1.我国企业的整体规模偏小。在我国,只有海尔等少数大型企业初步实现了国际化。我国企业的整体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较小的规模使得风险无法在企业内部进行有效的分摊,难以估算出应当提取的基金数额。
  2.我国企业经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我国的大中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由国家财力作为强有力的后盾,无论什么天灾人祸都由国家来承担损失。尽管国有企业已经改制,但政府与企业之间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我国企业的经理人员普遍忽视潜在风险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财务上的剧烈波动。据测算,全国大型企业的投保率只有35%,中型企业也只有45%。这并不是因为企业能够较好地自留风险,而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同样,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而放弃其较高的投资收益,自然比较困难。即使真的建立了基金,也可能在生产资金和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被占用,这也就丧失了建立基金的意义。
  3.我国企业缺乏对风险的管理经验。这就导致企业实行风险自留的成本较高,与投保相比没有什么优势可言。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补贴将被取消。企业必将被推上国际舞台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同场竞技。而培育企业风险自留的能力,组建专业自保公司,无疑可以促进企业的经营稳定,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培育我国的大型企业集团。从保险业的角度来看,专业自保公司的建立可以增加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提升我国保险的整体水平。在加入WTO后,必然有许多实力雄厚,经营管理水平先进的外资风险公司进入,我国企业若能积极兴办专业自保公司,必然能够减轻入世后民族保险业将要受到的冲击。
  在保险业的“十五”规划中,国家已经将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但从目前我国企业的状况来看,建立专业自保公司还需要很多的条件。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另一方面要选择一些财务力量强、规模大的企业作为试点,还可以考虑几家大型企业联合建立专业自保公司。
  可以预见,自保以及专业自保公司必然会在我国取得长足的发展,在不远的将来自保和保险作为风险筹资的两种主要形式,会一同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