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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意识

2010/2/8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9年1月22日,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事件终于落下一段帷幕,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张玉军、高俊杰等人被判处死刑。“三鹿”这个五十多年的民族品牌也彻底的从地球上消失了。茶余饭后,不知道在座地各位想没想过,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奶业“老大”轰然倒塌呢?有人可能要说是企业管理出现问题,有人可能要说是企业追逐暴利、漠视人的健康导致。要我说,不对,归根结底是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风险防范的缺失所致!
      南德集团的董事长牟其中是何其富有、能干,倒卖俄罗斯飞机、发射卫星,开发满洲里,只因法律风险意识淡漠而身陷囹圄;国美集团董事长黄光裕是何等风光、灿烂,同样是因为法律风险意识不强而锒铛入狱。
      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能没有法律意识。只有具备法律意识的企业家才能够意识到法律风险的存在,才能意识到法律风险的可怕性与毁灭性。
      随着中国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中国的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的今天,众多的企业家对法律风险的认识却远远跟不上经济、法律的发展步伐。有的企业家一顿饭一掷千金,但对法律投入却是一毛不拔。据统计,美国企业支出的法律费用约占整个企业收入的1%,而中国却仅有0.02%,这其中还包括国有企业的专职法律顾问费用,如扣除国有企业的法律投入,连0.02%都达不到,整整50多倍的差距!另外从法律顾问的人数上看,每10亿元的营业收入所对应的法律顾问人数美国是9.2人,世界平均数是5.3人,而我们国家只有2.21人。以上数据还是我国各类型企业的平均值,民营企业就更是捉襟见肘了。这―统计对比表明:大多数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严重不足、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很弱,从而造成了中国企业在法律方面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的局面,常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中国的企业家,大部分都是在公司出现纠纷以后,才想到了律师,孰不知,当纠纷出现时再找律师,那只能是“亡羊补牢”,此时的律师只能做些补救措施,而此时企业付出的代价却是极其昂贵的,惨痛的!
      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兴衰周期平均仅5年左右;较大型企业也只在10年左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民营企业的寿命如此短暂呢?笔者为:法律风险防范不到位是其原因之一!
      企业的法律风险具有潜伏性,隐蔽性,只有专业的法律人员才能识别、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设立、运营、终止的整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给企业、投资人、管理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北京怀柔的一家很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向银行申请500万贷款,在银行某个人的诱导下,由于老板轻信与银行的私人关系,贸然为一个不认识的企业作了担保。然而,当这个老板担保书一签订,银行就将其与那个被担保的企业一起给告了,但此时那个被担保的企业早已身无分文,法院终审判决房产开发企业向银行承担4000万的担保责任,就这样,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没有了。这样的老板,这样的结局并不少见。但这种风险却极易防范,只需在签字前打个电话问一下律师即可解决,一年几万的法律顾问费与4000万这个帐大家都会算,但有些企业家他不去算。
      企业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作为企业家不去重视它、防范它。如果任其滋生、发展,一旦遇到外因就有可能导致法律危机的发生,甚至是法律危机的大爆发。那时任扁鹊重生,华佗转世,恐也难治“膏肓”之疾!
       经济在发展,法律在完善,我们的企业家们也应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对法律风险认识要从“救火”提高到到“防火”;从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到依法治企意识!
       作为一个企业家,如果想让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健康茁壮成长,就应当提升自己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起法律“防火墙”,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将法律危机杜绝在发展之外!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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