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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探

2010/11/15 字体: 来源: 作者:


马  骏
    <<贵州法学>>2005年第11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公有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以及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企业作为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和世界贸易法则,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战无不胜的优势地位。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面临各种风险,诸如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其中自然风险具有不可抗力,企业面临自然风险的概率较低;而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预防性的避免性,企业几乎时刻面临法律风险。因此,任何企业都必须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法律风险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首先要对法律风险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风险,包括生产经营损失、民事索赔与赔偿,行政与刑事处罚或制裁,企业有形与无形资产受损以及其他的损害,而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未履行合同义务等等。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指企业根据法律风险的特性,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避免承担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风险的制度、体系或者方法。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适合企业自身特点,起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作用。其中主要是对法律风险进行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而事后补救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事项。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建立企业法律防范机制,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建立起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发生。
    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企业的集体智慧,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所处的市场环境,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2005年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京召开了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保障和促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讲话,对国有重点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有利于推动国有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借鉴和参考。但是,对众多中小企业来说,甚至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来说,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还需从基础工作做起。作为在企业工作的一名法律工作者,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一)、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强化企业领导人和注重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对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起着重要作用,甚至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我们必须承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领导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得到逐步提高和加强。但是,相当部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具有滞后性,不能很好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领导人在决策的时候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于速度和效率。而存在法律风险的速度和效率是没有速度和效率,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导致企业走向衰落、倒闭。所以,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强化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由企业领导人至上而下形成整个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从而促使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是要求企业领导人精通法律,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要求企业领导人在决策的时,必须树立相应的法律风险意识。
    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注重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的法律风险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领导人和全体职工都建立起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理顺企业内部关系,明确风部责任,保证企业重要事项有章可循,杜绝因规章制度不健全引发法律风险。
    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应成为一种摆设,必须按章办事。同时,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目前,多数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了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但是,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得到良好的贯彻和执行,也有部分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不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这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不但不能防范法律风险,反而会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
    (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企业类型,不同类型号的企业在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有不同的工作重点。比如生产型企业与销售型企业,在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前者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等工作重点,后者更加注重合同管理、客户资料的保密和销售网络的完善等工作重点。所以,在建立法律风险过程中,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抓住工作重点,才不会避重就轻,才不会造成顾此失彼。
    (四)、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机关,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当前,有相当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与考核,有部分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这些都不利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只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五)、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保证企业法律事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虽然每个企业都不可能按照或者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但是必须要拥有高素质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是建立企业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企业没有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有部分企业虽然有这方面的人员,但素质不高;还有部分企业虽然拥有高素质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但是没有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3、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4、参与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以上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职责实际上是由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来履行。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至关重要,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对于企业参与高超竞争,避免法律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还需要重视和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他企业不但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相互之间应当建立起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同时,由于各企业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这样在相互交流和合作中可以取长补短,有利于企业共同发展和进步。所以,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为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型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切实建立起适合自身需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马俊,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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