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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为何频传“法律风险门”事件?

2011/2/23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国企业为何频传“法律风险门”事件?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经营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引起世人的瞩目。
    曾经的中国首富罗忠福刑事犯罪案刚刚落下帷幕,年轻的国美商业帝国的缔造者,商业奇才,中国首富黄光裕又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联想到近年来频频爆发的企业及企业家法律风险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中国富豪们,中国企业们,还要经受多少法律风险火山爆发的威胁!
    我们无法遗忘以下这些典型法律风险爆发事件的发生及其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从西门子在德国抢注“HiSense”商标并要求海信支付4000万欧元商标转让费案件,到长虹与美国APEX公司因高达40多亿元的贸易纠纷而背负多年困局案。
    从华为---思科的号称“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大案”,华为公司不得不宣布暂时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到中国第一只生产彩色显像管的红光实业虚报利润1亿多元骗取股票上市资格,其公司多名高管及相关中介机构遭受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案。
    从有着“ 中国500强”之称的天发集团,因盲目扩张引发背后长期潜伏的产权纠葛,最终陷入资不抵债艰难重组的境地,及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逮捕,到同样多年有着“中国500强”美誉的“三九集团”,因管理混乱和盲目扩张欠下债务107亿元之巨,以及多名高管相继被捕并追究刑事责任而终结。
    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为投机石油衍生合同交易而遭受5.5亿美元重大损失,并面临着股东集体诉讼、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以及相关的刑事指控困境,到曾经有“中国上市公司100强”之称的“郑百文”因连续3年亏损被上交所PT而被迫重组,和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从具有垄断经营权利而被称为最安全的上市公司---东北高速股份,因股东控制权之争而引起的管理混乱,投资亏损,甚至出现3亿元巨额资金银行失踪案,到猴王股份因盲目扩张和投资失误最终走上破产还债程序并被终止上市案。
    从成都联益虚假重组案,“广东飞龙”在仅付出800万元就将成都联益股票进行质押融资获得5100万元贷款,被以合同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拥有系列上市公司和庞大产业帝国的“德隆系”,因并购重组而招致高达570亿元的负债,以及核心人物唐万新因刑事犯罪被捕入狱和整个企业的破灭案。
    很显然,上述案件的产生,无一例外都是法律风险而引起,并且这些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有的甚至是颠覆性和毁灭性的。
    上述种种,都不禁让人疑惑:
    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们到底怎么啦?
    难道这些一定是中国企业不可逃脱的“劫数”?
    难道中国的企业家们还处于“幼稚期”?
    还是中国的企业家们真的没有认识到企业的法律风险......
    为此,肖云律所(www.fhxiaoyun.com)希望广大企业家及企业能够认识到:
    从中国企业平均寿命角度,也不难看出法律风险爆发的端倪。欧美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7.3年,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
    而且,在很多中国企业没有法律风险概念的同时,就更谈不上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即便有投入,也是畸少的比例,如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防范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l%,但是中国企业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事实上,中国大部分企业家只有在“打官司”时才有可能想到法律,因为对法律风险防范费用支出为零的企业依然是大多数。
    事实上,如果纵深审视中国经济的发展全过程,不难得出上述法律风险的症结答案之所在。
    中国的经济发展,大约经历了计划经济、产品经济、市场经济,和今天的法制经济等几个阶段或者几个阶段性特征。在计划经济下,谁拥有“计划”的权力,谁就顷刻间拥有财富;在产品经济阶段,产品还处于非常匮乏的阶段,谁能抓住机会生产出产品,则也能够拥有财富;在市场经济阶段,只要拥有足够的胆识和商业智慧,同样可以拥有财富。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走向法制经济,如果此时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不熟悉或不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外国法和国际惯例,则必然要承受巨大的法律风险。
    引发深刻启示:巅峰之侧,必是深渊
    当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时,或者是到达了所谓的巅峰状态时,其所面临的风险将愈来愈大。
    这种风险,包括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部分,而商业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者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体现出来。
    对于商业风险,企业家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预知或把握的,而法律风险由于专业性的限制,往往很难被企业家所洞察。轻视法律风险并不像企业选择承担商业风险那样是勇气和魄力的问题,法律风险带来的否定性评价,往往是企业所不能承受之重。
    为此,及早从企业法律风险治理、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治理、投资融资法律事务、法人治理法律事务、国际贸易法律事务、并购重组法律事务等方面入手使得企业真正建立起法律风险的有力防火墙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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