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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定价的法律风险

2008/6/24 字体: 来源: 作者:

背景介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620日起成品油每吨涨价100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200871日(抄见电量)起,将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

一、石油价格上涨的利弊得失与科学性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国际石油价格不断创下新高,各国消费者对石油价格不断上涨采取各种抗议活动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惊人的胆识和魄力做出了成品油价格涨价1000元的决定。此时国内物价持续几个月上涨、通货膨胀形势严峻。同时,发改委还决定将自71日起电力价格每度涨价0.025元。石油电力属于能源价格,毫无疑问能源价格的上涨将带来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新的上涨趋势。

石油价格的调整幅度之大刷新历史纪录,石油企业终于如愿以偿了。能源价格的上涨一方面可以缓解石油企业在国内外石油价格不对等背景下的经营压力,减少亏损。另一方面可以遏制石油消费,节约能源。通过提高石油和电力的价格遏制消费需求,实现节能环保目的是一些人士期待已久的事情。

理论上,我们没有理由反对石油和电力价格上涨。但是,如果我们把石油和能源价格与国际接轨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时,就必须考虑另一个必然经济规律,国际社会的高油价和电力能源价格是和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相适应的。

乞丐是不可能享受汽车和豪华公寓的!高的石油和能源价格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造成副作用,也直接间接的对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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