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知识仓库 最佳实践

税务风险控制指引

2008/11/21 字体: 来源: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税务风险控制,有效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税务风险是指公司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如企业被税务机关检查、稽查,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或是引发补税、缴交滞纳金和罚款的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税务风险控制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如下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学习税法:公司建立必要的税务信息收集制度和学习制度,保证相关人员掌握税法,既要了解税收实体法,也要了解税收程序法。

2、遵守税法:要把纳税事务的处理界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二)系统化原则

1、系统规划:税收风险控制必须规划在前,规划的立足点和着眼点不要单纯就减税而筹划,从公司整体控制的角度去看问题,如何对企业整体经营有利,有时最佳的筹划方案不是交税最少的方案,而是对公司经营、扩展等有利的方案。

2、系统控制:税收风险控制中难免出现与现实问题的冲突,在具体执行中有时也会出现偏差,必须随时关注偏差。

3、事后审阅:事后审阅是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集团实行税务事项审阅制度,公司财务人员应按月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资料,评估税务风险,财务中心辅导和审计也将税务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内容之一。

(三)制度化的原则

1、税务事项管理制度化,通过完善的制度管理涉税事项处理:业务流程、发票管理、审阅制度等。

2、税务事项处理程序化、标准化,集团制定税务事项处理标准流程,各公司要严格执行。

第四条  税务风险控制的目的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不承担本不应承担的税收负担,缴纳合理税负;第二层次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降低税负。

第五条  集团建立税收风险防范系统:

一、信息系统

1、集团财务中心将定期跟踪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有效收集涉税业务信息,定期将有关法规及其对集团财务、业务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下发各公司。

2、各公司财务人员也必须跟踪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特别是本地区税收管理的地方性规定,以及本地区并提交有关建议。

二、有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

涉税信息必须在财务人员中共享,也必须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层面共享,将税收筹划提前和贯穿到业务流程中,并使公司在市场、销售、物流等涉税业务环节发生紧密的互动关系,有效识别、评估交易环节的税收影响。

三、有效进行税负控制

各公司要根据本公司销售情况结合当地同行业平均税负情况和税务机关征管环境,拟定年度纳税计划。主要体现在各个业务环节的税负控制。   

第二章  一般性控制

第六条  各公司在设立或增设分支机构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及时了解公司税务主管机关和专管员情况,与之建立友好的联系。

第七条 各公司要了解本公司应缴纳的全部税种和计税依据,根据本公司财务核算情况,按期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第八条 各公司应定期了解本地税务部门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和税务部门检查计划。关注本公司纳税过程中的不确定事项,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或侧面向非管辖税务机关咨询,事先协调解决。

第九条 各公司在接到税务机关检查通知后,必须积极响应,准确了解税务检查的性质、进场时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做好进场前的自查和迎接检查的其他准备工作,必要时向财务中心报告以得到协助。

第十条  税务检查人员进场后,各公司财务人员为主要接待人员,必要时总经理出面,非财务核算资料不得擅自向检查人员提供,对于税务检查人员的疑问要妥为解释,或采取拖延方法,不得随意表态。应对检查时要按照税法规定维护企业权利。

第十一条  各公司必须认真研究税务检查结论及证明材料,特别是涉及补税或其他违章违法认定的,必须细致审核。如存在争议,可依法申请复议、听证等权利维护措施。

第十二条 对于税务检查结果,各公司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应对被查中涉及的重大、普遍性问题将下发通知提请集团各分、子公司注意规避类似风险。

第十三条 各公司应严格执行财务会计资料保管制度,规范资料整理和归档管理。

第三章  会计要素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  货币资金风险控制

一、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混乱将吸引税务机关更大的关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

二、库存现金余额不宜过大,余额控制不仅是期末余额,还包括每日余额,如短期内余额较高,必须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书面记录。

三、现金余额不能出现红字,必须序时控制现金收支。现金开支范围要符合规定,减少大额现金进货和现金往来。

四、银行存款必须坚持按月对账,并填制余额调节表存档。

第十五条  应收和预付往来

一、各公司要避免出现大额应收和预付往来,要符合行业特点。

二、公司预付账款的规模和挂账时间都必须有效控制,特别是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年末应尽量无预付账款。

三、其他应收款应避免与公司股东发生频繁的大额现金往来。

第十六条  库存商品

第十七条  待摊费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和折旧

第十九条  应付和预收往来

第二十条  应付工资福利

第二十一条  应缴税金

第二十二条  实收资本

第二十三条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第二十四条  期间费用

第二十五条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四章  审阅评估制度

第二十六条  纳税自查

一、对照制度、法规和地方财税规定,检查应纳的各种税金和财务处理与相关税收条例规定之间的对照自查,防止忽略地方特殊纳税规定。

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公司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完善了各项制度,防止出现管理混乱认定,影响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深度检查等风险。

三、自查纳税申报,通过公司账证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对照,检查是是否足额如期申报税款。

四、检查账簿报表勾稽关系,检查公司明细科目、账表勾稽关系检查,了解是否存在税务计算错误和明显不合会计核算原理和常理的异常情况。

五、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分析,对公司的一些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指标进行指标间比较、与本地区同行业比较,检查有无异常以及异常的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或研究合理解释。

第二十七条  财务中心辅导查阅

第二十八条  税务风险评估

评估纳税风险就是公司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和明确责任人,是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理清企业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

2、分析哪些经营行为涉及到纳税问题;

3、这些经营行为分别涉及哪些纳税风险?

4、所有纳税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

5、和这些纳税风险相关有哪些工作岗位?

6、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

第二十九条  税务风险应对

各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设计相关控制措施,针对已识别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要考虑以下问题: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将做什么?将怎么做?将在什么时间做?

各公司要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增进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