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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发展战略 深入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2010/8/3 字体: 来源: 作者: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金隅集团)是1996年原北京建材局改制后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集水泥及新型建材产品制造、房地产开发和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产业集团。2006年初,金隅集团吸纳四家战略合作伙伴发起设立了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隅股份),实现了集团公司产权多元化改制。2007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利润5.4亿元,资产总额达300亿元,净资产额近100亿元。
回顾金隅集团的发展历程,之所以能够取得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得益于正确的战略决策,强有力的执行力和科学的内控体系,当然也离不开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法律服务的有效支撑。尤其是2006年以来,集团立足"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战略,以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全力推动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7年市国资委将金隅集团列为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26户重点企业之一,使集团的法制工作又步入了新的阶段。

一、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做法
金隅集团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接到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和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并对系统内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做出了明确的部署。
(一)以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契机,构建多层级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2007年2月,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正式聘任了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集团的法律事务,对法定代表人负责,是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总部设立独立建制的法律事务机构,聘任1名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具备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同志为部门负责人,并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目前,法律事务部共有5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
2007年上半年,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下,法律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对集团法律工作现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8月中旬,集团召开系统法律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国资委2007年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部署了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任务和安排,要求所属企业"一把手"亲自负责,结合实际拟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方案。在此基础上,集团对各企业上报的方案逐一进行了批复,对加强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法律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
(二)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相结合,有效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在抢抓发展机遇的同时,集团领导十分重视风险控制,明确提出要正确把握企业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结合全面风险管理,把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根本目的,建立切实可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
2007年,我们结合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重点对集团、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法律工作基础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其中:在集团层面,明确了总法律顾问的职责、权限,并围绕总部核心职能,建立了集团法律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在金隅股份层面,立足公司发展战略与密集投融资和资产整合所带来的法律风险的实际,重新修订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法律文件审核和法律服务流程》等5项制度。在二级企业层面,以企业自身为主、公司总部指导为辅,在认真细致摸底的基础上,初步明确了各控股企业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重点防控环节,制定、修订并完善了各控股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2008年,集团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了以企业自查自评和总部组织指导相结合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通过精心设计调查提纲和问卷调查表、选择12家样板企业进行走访、按照业务版块召开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和流程再造研讨会等方式,指导企业全面查找法律风险源,梳理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集团总部于2008年10月拟定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目的、内涵、具体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并着力在合同管理、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管理、劳动管理、法律纠纷处理等法律风险高发区明确了风险防范的重点环节,设计了法律风险防范具体措施。
(三)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等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实行了产权多元化,集团层面原有的制度已不能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和市场环境。鉴于此,法律部门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下,在积极参与制订公司治理规则的同时,主动承担了组织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工作。一年多来,围绕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和"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战略,依托总部四个中心的职能定位,对涉及公司核心业务和主要工作的制度、流程进行了新建、修订和完善,建立了重大投融资和资产处置的会审会签制度与流程,规范了公司项目运作、资本运营、股权管理、法律审核、法律服务以及审计监管等工作制度和流程并汇编成册,完善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流程,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深入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工作的服务和管理职能
我们立足公司发展战略,把服务重大投融资、资产处置等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作为法律部门的核心工作,认真落实《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管理职能。实践中,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或列席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各类经营决策会议对重大经营决策独立发表法律意见。法律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深入一线,主动参与投融资、资产业务整合及设立、变更和清算等经济活动。对于投资数额大、运作方式复杂、法律风险多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从项目的建议、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运作模式设计、法律文件起草、审核谈判直至签约乃至合同履行和监控全程参与,全程提供法律支持。对于投资数额和风险较小的项目,根据公司和业务部门需要,适时介入,严格执行合同审核制度和审核流程,把法律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工作有效衔接起来,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详实的依据。

二、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在市国资委的积极指导和推动下,金隅集团自上而下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体系初步建成,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已步入正轨,尊重法律、依法治企、防范风险的氛围日渐浓厚。
(一)通过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建立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截止到2007年10月底,集团和金隅股份控股的63家二级企业全部明确了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规范设置了法律机构、配备了法律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律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初步实现了"人员、机构、职责"三到位。
一是二级企业都明确指定了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
二是二级企业都规范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规模大小、法律事务多少等实际,有的单独设置,有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设置或合署办公。其中有8家独立设置,有4家计划用一年时间由联合设置过渡到独立设置;
三是二级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都配备了专、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其中独立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至少配备了1名或1名以上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联合设置或合署办公的至少配备了1名或1名以上的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63家企业中共有15家单位配置了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通过制度建设,集团构建了自上而下多层级的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法律工作制度和流程建设也初见成效,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从"领导、机构、人员"的三到位到"职责、制度、流程"三到位的有效衔接,为切实履行出资人法律监管职能、建立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和制度基础。
(二)通过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提升了集团整体的风险控制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开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集团基本摸清了在合同管理、决策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劳资管理和诉讼纠纷管理等五大企业法律风险高发区的主要风险因素;各企业在总部的指导下重新梳理了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提出了防控和化解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着力在实务操作层面指导企业把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和措施嵌入企业的实际运营之中,对进一步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在过程中控制法律风险、积极应对和化解法律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通过规范公司治理,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平台
公司层面的治理规则及基础管理制度和流程覆盖了方方面面的工作和各个层级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行为,是法制工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活动的有效切入点,也是法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法律部门通过参与公司治理规则的制定,组织公司基础管理制度与流程的建设,使公司层面的治理规则与公司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定位相对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实现了法制工作与公司治理层面和公司运营流程层面的纵向与横向对接,为企业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了平台。同时,也提升了法律工作的层面,很好地树立了法律工作和部门在集团中的权威性。
(四)通过深入公司经营管理,增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管控力度
集团领导十分注重在经济活动和对外交往中听取法律部门的意见。2007年,法律部门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28 件,通过执行会审会签程序共对260余件合同进行了审核。2008年跟踪服务重大项目60余件,对120余件法律文件进行了审核。通过全程参与重大项目运作,一方面更加准确地领会、把握和贯彻公司在具体经济活动中的战略意图,切实落实公司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及时充分地揭示了法律风险,降低了项目的风险成本,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项目顺利运行。通过会审会签有效集合了各职能部门的力量与智慧,增强了公司对风险的识别力和控制能力。与此同时,集团通过建立实施重大诉讼风险登记备案制度,加强了集团和金隅股份对控股企业法律风险的实时监控,增强了集团的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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