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知识仓库 专家视角

王涌:私有财产的法律风险

2008/6/26 字体: 来源: 作者:

     当前,中国的私有财产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从近年来出现的诉讼类型看,风险集中表现在私有企业的红帽子、政府征用征收、证券交易、非盈利事业投资、公司治理结构等五大领域。而本案则是私有企业红帽子现象的典型案例。

  在红帽子引发的重大案件中,私人投资者面临强大的政府,他们大多败诉,或者,"官司赢了,企业也垮了",甚者倾家荡产,身陷狱牢。以吴光安案为例,我们至少可以看到私有财产法律风险的两大问题:

  一、司法体制与法官的错案责任问题

  许多红帽子案件最初都曾为法院拒绝受理,如北京的侯瑞昌案,当事人五次起诉,法院仍裁定驳回,不予救济。即使受理,私人投资者也总面临败诉厄运,为什么?因为法官袒护政府,鄙夷私人,徇私枉判。

  法官之所以如此枉为,无所顾忌,不加掩饰,根源在司法制度的落后---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联没有消除,严厉有效的法官错案责任制度没有建立,病症累累。虽然不久前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强化了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罪,但中国的司法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二、立法的空白、模糊、混乱与法典化问题

  红帽子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我国企业立法的空白、模糊与混乱。而立法的空白愈多,语词愈模糊,规范愈混乱,私有财产被侵夺的风险就愈大,因为它给权力机关太多的权力滥用空间,正如美国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教授所言:"空白、模糊、混乱的法律是不道德的法律。"

  但这种不道德的法律,在我国许多领域中大量存在着。如《公司法》中关于股东保护的重要规则的欠缺,《证券法》中关于证券民事侵权赔偿规则的欠缺;再如,对学校、医院等非盈利事业投资的产权规则的欠缺,如不久前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简单模糊的一句"合理回报",终难消弭私人投资被侵夺的风险。

  所以,改变中国法律的面貌,制定法典是必由之路,正在编纂中的《民法典》,其意义正在于此。但在现代社会,私有财产的保护不仅是民法问题,更多是商法问题。目前私有财产面临的五大领域的风险,除政府征用征收主要是公法问题外,其他则主要是商法问题。所以,完善商法,乃至编纂《商法典》也不应为我们所忽视。 如果国家不能对私有财产提供有效充分的立法与司法保障,让吴光安式的悲剧不断重演,则必然导致民间投资萎缩,私人资本外逃,最终阻遏的将是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摘自《南方周末》)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