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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1/4 字体: 来源: 作者:

修改后的诉讼法实施重在公正执法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刑诉法修改覆盖了所有诉讼流程:从立案到侦查,再到起诉、辩护、审判、执行,外加证据制度。民诉法修改也涵盖了七大领域,公益诉讼首次入法,小额诉讼制度得以确立,以及审判管辖的细化、财产保全的法定化、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优化等等,无一不是重大的进步。
 
  缺陷汽车拒不召回最高可处货值10%罚款
 
  与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生产者违反条例规定,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或隐瞒缺陷情况,或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婴幼儿食品等纳入新食品营养强化剂调整之列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在食品类别中删除了食盐,意味着不再允许食盐添加除碘之外的营养强化剂,对婴幼儿营养强化剂的品种、使用量、化合物来源等作出特别规定,适应了当前食品安全、营养改善和慢病防控的需要。(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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