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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遵友:重审聂树斌案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7/24 字体: 来源: 作者:

周遵友说,民众对于疑似冤案的愤怒表明了改革的必要性。

  聂树斌案再次引发公共舆论的巨大关注。聂于1995年因在河北石家庄奸杀一名女性而被处以极刑。出人意料的是,2005年初,落入警方之手的系列杀手王书金供认了石家庄奸杀案,也就是归罪于聂的那个案件。
  在2007年的一审程序中,王被河北一家中级法院以三起奸杀案判处死刑。王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以在石家庄案中坦白认罪以及证明聂的清白有功为由请求从宽处理。
  6月25日,省高院审理该上诉案件。王坚称他是第四起奸杀案的凶手,但是检察官驳斥了这一说法,因为他们说王的供述与此案的犯罪细节不符。
  媒体对于最新庭审的报道在法律工作者和人权活动者中引发激烈讨论。人们广泛认为,此次审判的结果将被用于决定是否重审聂案。
  当然,如果王被证实为真凶,那么聂就必须被宣布无罪。这里的问题是:河北方面否认王是石家庄案的凶手,可能是决意锁定聂的罪责。
  即便不能证明王就是真凶,也应重审聂案,这里的理由是充足的。
  首先,王书金坚称自己有罪,这已经削弱了聂树斌作案的可信度。王为了活命而撒谎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他是真凶的可能性也很大。即便省高院驳回了王的供述,河北方面已经失去其坚称聂案无错的公信力。
  其次,聂案审判中的证据显然尚未达到定罪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只有当不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作出有罪判决。从已经披露的聂案信息来看,整体证据远远达不到定罪所需的充分程度。
  再次,通过酷刑获得的任何证据本来就不该被采信。人们猜测聂曾遭受过严重的酷刑。这一猜测不可一否了之,因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酷刑还非常普遍。酷刑猜测也已得到了河北当地报纸一则新闻报道的佐证,其作者是聂案的一名侦查人员。
  该报道称:聂起初否认了指控,但在经过一周的“突审”之后便招供了。“突审”是中国警方的一个常用术语,该术语一般是指殴打、不让睡觉和其他残酷手段。
  最后,重审聂案也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关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习近平主席曾经呼吁维护法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上述目标也是对这个呼吁的直接回应。
  在四月份的一次司法改革座谈会上,周向与会的学者和律师承诺将与其合作,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许多法律学者--包括此次会议的参加者之一何家弘--正在公开呼吁重申聂案,以杨金柱为首的几位著名辩护律师也发出了同样的呼声。
  聂案已经让中国司法界成为一个笑柄。早在在2005年3月,在王书金招供引发的公共舆论重压下,河北省政法委被迫面对媒体,承诺成立工作组以调查聂案,并承诺在一个月内公布调查结果。直到今天,它都没有履行诺言。
  最高人民法院享有重启聂案的法律权力,但是它似乎满足于做一名看客。如果周真的言而有信,那么他就应该有所行动。
  这里的问题在于:我们还在指望河北政法委纠正自己的错误。在决定是否应当重审聂案这个问题上,法律和法官只是起到次要的作用。既然如此,司法又如何能够获得公信力呢?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其最近一次访谈中表示,中国的法院系统仍然处在一种过时的苏联模式下,法院只是被当作政府的一个部门而已;这个评论可谓一语中的。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他提出要进行改革,以便让法官成为“真正的法官”。
  作为党的一名高级官员,他不得公开宣扬司法独立这个被中国正式反对的西方宪法原则。但是在这里,他所说的“真正的法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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