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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案件管理课题组第四次会议在北仲成功召开

2013/5/9 字体: 来源: 作者:

 

 

  2013年5月8日下午,由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办的“企业案件管理课题”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顺利召开,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小忠、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李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金龙、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徐永健、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法律风险部总经理黄瑞、北汽福田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谷献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处长王大越、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王欣、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李宜坤、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蒋勇等法律界专家参与了研讨会,会议由叶小忠主任主持。

  

 

  

   图为叶小忠主任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发表讲话

  

  

   图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徐永健发表讲话

 

  本次研讨会在前三次课题组会议的基础上,主要围绕企业案件的处理技术和技巧展开讨论,陈福勇副秘书长从仲裁的角度简要指出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叶小忠主任回顾了中心在企业案件管理方面的研发教学工作,并就企业案件的管理策略,提出了原则、机构、对象、时机、技巧、证据等六个方面的应对之道;

  李凡法官站在诉讼全过程的视角,分析了每个阶段当事人应该考量的诉讼技术和技巧;

  刘凯湘教授重点阐述了释明权的行使、固化请求权、提交证据等环节的常见问题;

  黄瑞总经理提出了案件目标管理等战略思考,并介绍了本公司对于案件处理的管理架构;

  王金龙法官从法官的角度,对参与诉讼者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心态、阅读诉讼和沟通三个方面的积极建议;

  蒋勇律师系统分析了商事诉讼仲裁案件标准化管理的流程,该流程以庭审为中心,包括了风险评估、前例和程序等三个环节,对于企业有效处理案件具有很大参考价值;

  徐永健总法律顾问分析了企业对于案件目标设定的几种情形,并分析了案件执行方面的有效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王欣部长介绍了青啤对于案件的常规管理情况,并提出了案件处理后如何防范类似风险以及选聘外部律师的思考;

  李益坤总监主要谈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宏观上,如何站在经营管理的角度看待案件处理,包括以经营管理的思路统筹处理案件,以及通过案件处理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二是微观上,提出了选择诉讼和仲裁的六点比较等具体思考。

  

  

   图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法律风险部总经理黄瑞发表讲话

  

  

   图为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王欣发表讲话

 

  研讨会持续了将近四个小时,意犹未尽,与会者均感收获颇丰,最后,叶小忠主任做了简单的总结发言,对与会者表示了感谢,并期待今后大家在法务管理和案件管理方面能有更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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