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30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2011中国企业法务管理大事记
——企业篇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2008年―2011年)实施以来,中央企业积极行动,结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切实推进三年目标各项指标的落实,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截止2011年底,所有央企基本均完成了第二个三年法制目标任务。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2012年―2014年)即将开始,各中央企业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如何紧紧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大目标、完成第三个三年法制工作目标成为各个中央企业下一步的攻坚任务。
2011年下半年,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第三个三年法制工作“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各个央企陆续召开了座谈会或是经验交流会结合本企业实际对下一步法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力争再通过三年努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体系,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为此,在上述背景下,2011年企业法制系统开展了如下工作:
Ø 2011年1月
1月6日,百联集团法务管理部召开《合同法律风险管控》研讨会,分别就合同管理,法律救助及法务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要求:一、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重点要进一步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及责任人,加强对合同实施的全过程管理,推行合同信息化管理;二、在法律救助工作中,重点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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