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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得到中国商标注册保护

2008/11/26 字体: 来源: 作者: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据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的消息,中国自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至今,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已走过23年历程,中国作为国际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吸引着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外国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权利人。

  据了解,中国对地理标志的注册、保护法律制度是逐步走向完善的。1987年国家工商局以行政文件形式制止北京市某食品公司使用“丹麦牛油曲奇”行为,保护了“丹麦牛油曲奇”原产地名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1989年国家工商局又以行政文件形式制止了一些企业擅自使用“香槟酒”行为,保护了法国“香槟”原产地名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994年12月,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授权,制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和保护证明原产地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

  2001年12月,中国根据入世承诺修改《商标法》,将地理标志上升为商标法律规定;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确立了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制度;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重新制定颁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细化了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办法。至此,中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法律制度。

  中国自1995年开始以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形式受理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外国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四十多件,涉及奶酪、葡萄酒、火腿、威士忌等传统产品。其中,来自欧盟成员国意大利、英国、德国、丹麦等国家的申请二十件,已核准注册的有意大利的“帕尔玛火腿”(PARMA HAM)、“波河奶酪”及GRANA PADANO CHEESE (格拉那帕达那奶酪)、英国的SCOTCH WHISKY (苏格兰威士忌)和STILTON(斯蒂尔顿奶酪)、德国的SOLINGEN(索林根刀具)等。(记者 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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