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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渐入佳境

2012/11/7 字体: 来源: 作者:

一位知识产权庭庭长的十年见证: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渐入佳境

[“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从30年前才逐渐进入中国人视野的词汇,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国人的重视,而不再是外企的“专利”。因为中国要成为创新国家,累积的科技与文化进步必然会在知识产权上有所反映]

陈惠珍至今还记得,2002年时的知识产权案件不过39件,而到了2012年,才到10月浦东法院已经收案超过700件。

作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对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走过的路途,陈惠珍颇多感触。

2001年时,微软等四家软件公司向浦东法院递交了诉状并申请证据保全,认为有两家合资企业的电脑中安装的Windows和Office等系列软件是盗版软件。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四家软件巨头提供了一家香港咨询公司到两合资企业作暗访的报告。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反复斟酌,理出了思路:当时中国还没有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还没有向大陆以外的任何机构开放,所以,这份暗访报告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因此,美国公司的证据保全申请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

最终,微软等美国公司撤回了申请材料。但陈惠珍的心情却难以平复。2001年11月,她专门写了一份司法建议发往上海市版权局,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版权管理和宣传工作,期望通过各方努力,改变当时盗版较为严重的状况。

到了2009年5月,同样是微软公司告到浦东法院,浦东法院迅速依法作出证据保全裁定并及时执行,对原告的赔偿诉请及时审判,共判赔200多万元。该案被评为当年上海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中国法院保护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例。

陈慧珍所在的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非同一般。它是全国基层法院中最早成立的知识产权庭,而这个“明星庭”的一套集民、刑、行政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立体司法保护机制曾被著名学者郑成思高度赞誉为“浦东模式”。2008年6月5日,“浦东模式”最终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所认可,并将“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写入了纲要。

而“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从30年前才逐渐进入中国人视野的词汇,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国人的重视,而不再是外企的“专利”。因为中国要成为创新国家,累积的科技与文化进步必然会在知识产权上有所反映。陈惠珍说,2002年时知识产权庭不过3名法官,现在则是10多名法官, “法官数量与案件数量的增幅不一致,办案压力一直都存在。”她坦言,真正的难度还不在于人手,而是知识产权案件本身的挑战,比如在技术、法律、调查等方面发生着的日新月异的变化。

陈惠珍审过很多“名案”,包括“陀枪师姐”影视剧著作权侵权案,那是国内最早受理的涉及P2P技术侵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多年后,她回忆起来还在感慨,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审案挑战,利用P2P技术上传文件以及提供下载链接的搜索引擎究竟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什么情况是明知侵权、什么情况是应知侵权,基本上都没有可参考的先例,“主要是依靠对法律原则的理解来认定。”

陈惠珍说,立法与司法层面的制度完善进展明显,除了几部知识产权主要法律的相继修订,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光是涉及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就有20多个,这些为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审案20多年的陈惠珍提醒权利人,在她经手的上千起案件中,她注意到外企与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维护上的差距,有不少规模较大的企业,虽然员工数量成百上千,但却没有一个专职法务,更不要说知识产权专职人员,经常是出现了被侵权事件后才追悔莫及,“这样往往增加企业运行风险,比如投入较大的品牌建设为他人做嫁衣。即便维权官司胜诉,也增加不少讼累。”陈惠珍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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