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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法律部:建立统一“黑名单” 创新诚信监管方式

2010/10/11 字体: 来源: 作者:

     证监会法律部负责人日前表示,截至9月底,诚信档案记录了自1998年证监会垂直管理以来形成的执法信息约8500条,涵盖了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立案调查、刑事侦查、证券民事诉讼等7大类别的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行为信息。

  加强诚信建设

  问:证监会为什么要积极探索实施诚信监管?

  答: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资本市场对诚信具有更高要求。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社会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发展起来的,当前仍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必须特别重视加强诚信建设。为此,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都把诚实信用明确规定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可以说,实施诚信监管,加强诚信约束,是证监会作为监管执法机关的本职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可以说,加强诚信建设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并且是新形势下优化监管方式的需要。

  问: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近期监管机关加强市场诚信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推动诚信规范体系完善为基础,以建立统一的诚信档案为抓手,在监管实践中不断强化失信惩戒与约束,注重培育证券信用服务市场,持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建立统一“黑名单”

  问:什么是诚信档案?它有什么作用?

  答:诚信约束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对市场主体过往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的全面掌握和了解。以往,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信息归集机制,缺少信息共享、交流的平台,作为执法结果、成果的执法信息处于相对分散的状态,制约了执法信息的有效运用和作用发挥。为此,证监会以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截至今年9月底,记录了自1998年我会垂直管理以来形成的执法信息约8500条,涵盖了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立案调查、刑事侦查、证券民事诉讼等7大类别的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行为信息。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第一个统一的“黑名单”,诚信档案能够统一记录监管执法的成果,充分体现监管执法的法律效果与后果,客观反映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的行为轨迹。而且,诚信档案的建成运行,使证券期货监管执法工作能够全面掌握监管对象的诚信状况,为充分发挥诚信约束作用、增强监管有效性奠定了重要的信息基础。

  问:在监管工作中是怎样利用诚信档案,发挥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与约束作用的?

  答:诚信档案记录的违法失信信息,本身是对相关违法失信主体进行法律制裁的体现和反映,同时,对于违法失信的主体按照诚信监管制度的要求,使其承担违法失信的不利后果,这是诚信监管方式是否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为了有效惩戒违法失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紧紧围绕诚信档案的使用,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了一套失信惩戒与约束的机制:

  一是把诚信状况与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紧密挂钩,使违法失信的机构和人员在进入市场、拓展业务、获取资格方面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机会。特别是有了全国、全市场统一的诚信档案以后,违法失信的机构跨地区、跨市场经营,人员跨行业、跨领域从业,都会依法受到相应的约束。2008年,一家期货公司跨辖区迁址,迁入地派出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迁出地曾有非法设立营业网点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并依法决定对该行政许可事项暂停受理。2009年,某派出机构在审核一家证券公司总裁任职资格的过程中,发现拟任人员在以前担任某上市公司董事期间曾有重大失信记录,专门责令申请人说明情况,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是把诚信状况与日常监管执法结合起来,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类别化的监管与检查安排,对违法失信的主体加大监管关注力度,对于情节严重、屡次违法的,坚决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处理。近两年来,证监会相继推出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在A、B、C、D、E五大类11个级别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持续诚信合规状况是三个核心评价指标之一,在100分的基准分基础上,公司及其人员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依其严重程度不同,每次都要扣分,多犯多扣。扣分多、级别低的证券公司,不仅对其日常监管检查会更严,业务准入和产品创新会受影响,而且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更高。

  三是把诚信守信作为专家选任的硬性条件,遴选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一律“一票否决”。在近几年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并购重组委的推荐人选资格审核和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个别推荐人选存在一些违法失信记录,尽管违法失信行为比较轻微,尽管其从业经验比较丰富,专业能力比较强,证监会还是从维护公信出发,坚决不予聘任。

  实践证明,这些措施能够提高违法失信成本,打击违法失信行为。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继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拓思路,大胆探索,通过扩大失信信息公开、增加许可审核说明程序和期限约束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失信惩戒与约束的内容,并逐步在市场准入、并购重组、业务创新等领域,推出绿色通道等守信激励措施,正面引导市场主体遵规守法、诚实守信,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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