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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2011/7/25 字体: 来源: 作者: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绍兴市司法局)

  为充分发挥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组织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等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是新时期律师工作的重要使命。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化解企业风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依靠法治的规制,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依法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防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是《律师法》赋予律师的法定重要职责,是律师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和举措。律师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形式,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着积极而巨大的作用。广大律师要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市经济社会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业优势,积极主动、扎实有效服务广大企业。各类企业要从依法治企、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规范企业运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新领域
  (二)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广大律师要把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工作大局之中,主动服务企业的转型升级。要认真研究经济转型升级中企业所涉及到的各方面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注重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注重为企业从一般制造业转变为“制造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业“走出去”并购、参股、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三)积极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角度对拯救方案进行法律论证,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工作方案中的法律风险。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的、关键性的问题,要积极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要发挥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作用,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实施困难企业的破产保护;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进行接管,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通过服务,努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企业利用破产保护进行重整,实现重生,使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等通过企业重整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要帮助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合理运用《公司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推动相关企业在《公司法》的架构下实施债务重组、产业整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全力帮助防范法律风险。广大律师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逐步理清“以做好法律顾问为基础,以非诉服务为主业,以诉讼代理为补充”的执业思路。积极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与辅导,灌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接受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发现、识别、整理分析法律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监控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和内部治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的优化和平衡。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某一企业、某类企业或某地区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应对之策。

  三、不断创新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新方式
  (五)做深做细传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面对新形势,广大律师要及时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服务层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做深做细传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推进传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发展。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特点,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职责、权利义务、管理办法,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发展。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和报告制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每季度应填报法律顾问工作报表,及时向顾问单位报告工作情况,以便随时了解掌握法律顾问的工作进展和服务情况。
  (六)全面推行“法律体检”。运用律师专业特长和专业技巧,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可以有效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危机,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律师拓展服务空间、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服务功效,密切与企业间关系的服务创新。要组织引导律师带着问题深入顾问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为企业“量身定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最大限度将存在的法律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一类企业或一个区域的企业“法律体检”,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类,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为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
  (七)提高重大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水平。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信息采集,掌握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的法律需求,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建设项目律师服务团。组建以骨干律师为主的“绍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律师服务团”,为重大建设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专项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四、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八)努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切实转变律师服务方式,从单一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过渡到律师事务所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从咨询服务、诉讼服务全面衍生到企业的内部治理、投融资活动、知识产权、税务、产权交易、人力资源管理、商业秘密、公司并购和破产清算等专业法律服务,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专业化程度。广大律师要秉持勤勉、严谨、专业、自律的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提高专业水平上多下功夫。律师协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制定相关业务指引;根据企业的需求定向发展,鼓励律师参加高层次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服务品牌。
  (九)大力整合资源和力量。整合律师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司法行政监督、检查,律师协会业务指导,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工作指导监督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各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本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指导,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各级政府要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要注意协调律师业务活动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律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效地推进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08月17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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