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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为你抵御法律风险

2008/10/8 字体: 来源: 作者:

      提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在经济流转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作用是显现无疑的,尤其在当今这个经济交往日趋频繁但信用体系却并不健全的社会,提存更为交易当事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社会对提存的需求日益扩大,但公证处提存公证业务的开展却并不顺利,其业务增长幅度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提存的需求程度。部分公证处和公证员对提存甚至怀有排斥或者望而生畏的心态,对当事人的提存公证申请开立了非常苛刻甚至难以达到的条件,迫使当事人只能望而却步,转投律师事务所、银行或者其他部门寻求解决途径。
      提存是作为债的一种清偿方式出现的,最原本或最狭义的定义就是通说认定的“债务人在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时因债权人无正当原因拒绝接受履行或者因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向提存机关交付债务标的物使债务归于消灭的一种制度”。后来产生了担保提存的概念,所谓担保提存是指担保人为了担保债的实现而将担保物或其替代物交付提存机关的行为。根据提存的上述定义,《提存公证规则》将提存公证分为清偿提存公证和担保提存公证两类。
      问题一:提存并不等于提存公证
     对照两个定义的差别可以发现提存和提存公证(其实叫公证提存更科学些)并不是一回事,两者是属种概念的关系,公证提存仅仅是提存的一种类型。虽然若干法律法规包括物权法都规定了必须提存的内容,但是并没有说必须是公证提存。现在很多银行以及房产管理部门在二手房交易中推出的资金托管业务就是提存。大家都熟悉的网上购物的支付宝交易方式也是提存。提存除了公证提存外还有法院提存、银行提存、律师事务所提存等等,现在更有学者呼吁像台湾那样专门设立提存所办理提存事务。提存不是必须到公证处来的,所有公证员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认识到提存并不是公证处的专利,或许会增加我们的忧患意识,重视并珍惜提存这一可能蕴涵巨大市场前景的业务,而不是很随意地放弃掉。
     问题二:提存公证的法律性质
提存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提存人、提存受领人以及提存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就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交付等而产生的行为,提存法律关系就是提存人、提存受领人以及提存机关在这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存公证仅是公证处作为提存机关而进行的提存,《公证程序规则》对提存公证的定义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从这个角度来说,公证处和其他提存机构如法院、银行等在提存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公证处的义务与其他提存机构相比并无区别,就是妥善保管提存物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处置支配物。
      公证处本应是提存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只能是运动员而不是裁判员。《提存公证规则》要求公证处不仅作为当事人,还要作为证明人,证明整个行为的合法性,这种逻辑上的混乱当然导致公证处和公证员无法正确认识到自己的定位。
      问题三:提存公证的效力
      提存公证的法律性质决定了公证处在提存公证中不能对提存的合法性进行证明。既然合法性得不到证明,那么公证处也无权对提存的法律效力(例如债务清偿的效力)予以证明。提存公证的效力在于:公证处不能对当事人履行特定行为作出法律评价,但是公证处却能够对当事人履行了特定行为这一事实予以证明,而这种特定事实一旦得到证明,当事人所需求的法律效果就会不证自明。
公证处对事实的证明力正是法律规定的公证特有的效力。提存公证除了使提存人、提存受领人和公证处产生提存法律关系之外,其特有的效力就在于对公证处亲历的事实无可推翻的证明力。提存公证能够证明提存人确实于特定时间将特定物交付公证处进行提存,这种证据效力是提存公证的核心价值所在。提存人并不需要公证处对其债务已经清偿作出评判,他只需要公证处证明其确实履行了特定行为。当事人在提存公证中需要的不是具体的权利义务判断,而是对特定法律事实的证明利益,公证处提供的这种证明利益也正是提存公证特有的效力。
     问题四:提存公证中公证处的责任
     公证处在提存公证中提供的仅是一种证明利益,因此它的责任就是保证自己所证明的事实为真就行了。这既是公证处最起码的责任,也是公证处最容易完成的任务,公证处通过公证员亲自参与就能做到。因此公证处在提存公证中承担的责任远远没有在证明事务中重大,从责任承担上看提存公证有点类似于证据保全公证。但如果按照《提存公证规则》证明其合法性的要求,公证处需要承担无比巨大的不堪承受的责任。
      公证处除了承担公证法上的责任外,还要当然地承担提存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契约责任:妥善保管提存物,严格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置提存物。如果因为保管不善或者交付错误导致当事人受到损失公证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李莉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证处)

来源:江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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