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风险理论

缺乏法律风险意识,也是导致“企业破产潮”的致命因素

2010/2/8 字体: 来源: 作者:

      在金融危机面前,中国沿海许多外向型企业掀起了“破产潮”。昔日很多神奇十足的企业也最终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有人曾讨论过为什么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会如此的脆弱?很多人认为在经济景气时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导致资金链的断裂和负债率的过渡攀升的经营风险导致许多企业的轰然倒塌,而被很多人包括企业家在内忽略的是企业在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的法律风险意识的缺失,也是导致其“企业破产潮”的致命因素。
      在沿海外向型企业中,经常面临国外反倾销调查等限制出口,其实也存在不少国内有关企业对于出口国或出口区域在相关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等重视程度不够,不注重按照其标准进行技术革新、不积极与国内行业协会进行紧密沟通协调和联合技术攻关所引起的,还有在发生倾销诉讼时企业不主动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积极应诉,最终导致破产的也不在少数。这是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淡薄的一种典型的、普遍的表现形式。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是陌生人的经济,企业经营中最大的风险不单是经营风险,而是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更是企业运行中最重要的商业风险。企业的法律风险被很多企业家理解为“违法风险”,其实这只是一种纯粹的法律风险,并不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全部。另一类就是企业的投机风险,在“浙江绍兴企业破产潮”中,很多企业的破产正是由于过度扩张、无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投资经营规模导致的。而这也正是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缺失,过度的投机心理带来的苦果。
      从实践的角度具体来讲,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在于:一是企业治理的风险,或者称为企业决策风险,这是决定企业长远和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企业治理结构失范的风险、信息披露的风险、决策机制缺失的风险等;二是企业日常的经营风险,表现为企业合同管理、招标、投标、劳动人事、媒体、知识产权等风险;三是重大投资、并购、借贷、合同谈判等项目的风险;四是资金运用风险,诸如 投资合作风险 、分支机构风险 、借贷风险、担保风险;五是国家出台新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导致的风险,六是企业的诉讼风险,而很多企业家不以企业经营战略为目标,长期陷入诉累,从而使企业经营发展错过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平稳发展期。七是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风险。
      在“破产潮”企业这些惨痛的教训中,以我看来,很多企业的投机行为、盲目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最为重要的是缺乏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没有做到以“事前控制”为核心理念,让法律服务深入介入到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没有真正的使企业逐步从“人治”转向“法治”,以企业家个人意识为决策重心的传统观念没有彻底打破是造成恶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许多公司知道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是没有形成建立内部法律业务部门和聘请外部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的重要性。他们只是在企业遇到官司时才想到找自己的顾问律师,以致顾问律师的作用仅限于帮企业打官司,而企业也因此丧失了很多应有的商机或惹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远远不止于帮企业打打官司,或者审查审查合同。一个称职的、优秀的顾问律师为顾问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已不在于为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损失后进行亡羊补牢式的诉讼救济,而在于为顾问单位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超前的、防患于未然的专业性法律安全保障体系,尽量避免纠纷、损失的产生,从而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然而很多企业家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律服务是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服务,而不是为企业减少损失的服务。从“破产潮”企业的案例看来,企业家们转变观念,运用法律手段,化解企业法律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和外部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机制,是当前企业领导层亟待重视的问题。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