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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工行加强执行力建设 大力提升法律风险

2010/12/10 字体: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泰安工行以执行力建设为契机,从认真制定法律风险管理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工作,积极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工作入手,大力强化措施,使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认真制定法律风险管理考核制度

    为使法律风险管理考核有据可依,该行今年年初就制定了法律风险管理考核制度。该制度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法律要点调查工作质量、胜诉案件执行率和被诉案件损失额三项指标,并规定了具体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考核标准。如法律要点调查工作质量对未按规定提交审查材料的;对未调查或未按照法律要点进行调查的;对调查事项内容不真实或调查结果出现错误的;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整改而不进行整改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扣分标准。

    二、加强法律风险管理考核工作

    为真正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该行不断加强法律风险管理考核工作。一是认真核实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如对法律要点调查工作质量的考核,该行在平时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每季度还通过信贷台帐审批系统,对各行提报的需要法律审查的相关资料及法律要点调查情况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确保考核依据真实,使考核公平合理。二是将考核结果与支行行长绩效考评得分挂钩,直接兑现到有关责任人。并通过组织考核情况兑现检查工作,使考核结果得以真正落实。

    三、积极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考虑到银行业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较多,为全面防控法律风险。该行以法律风险提示为切入点不断拓展法律风险防控领域,法律风险提示突出实用性、前瞻性、合理性,并突出重点,针对法律风险重点防控领域-前台业务和信贷业务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如虽然《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但从法律风险防控的前瞻性角度出发,为有效避免银行因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承担侵权责任情形的发生,该行于4月上旬即组织法律人员编发了《关于侵权责任几个问题的法律风险提示》。该行还积极做好法律风险提示解释工作,使法律风险提示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作者:王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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