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专家视角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

2009/11/30 字体: 来源: 作者:

     当前的世界,正在经历一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环球同此凉热”。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经济动荡,同样也波及到处于高速发展轨道的中国。危机对宏观经济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使中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此种背景之下,如何控制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经济活动中潜藏的法律风险,成为中国的企业家迫在眉睫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聚焦于全球性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的多种法律风险,并提出若干应对危机的可行性建议,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虽然肇始于大西洋彼岸的美国,但也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严重冲击和影响。这些影响和冲击,在微观层面就表现为企业法律风险的显著增大,以及法律争议的大量涌现。据统计,自2008年3月至今年2月这一年中,全国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上升了20%。可以想象,随着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演变和蔓延,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各种类型的争议和诉讼。“隐患险于明火”。识别这些法律隐患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才能保证企业在金融危机猛烈冲击下屹立不倒。本人认为,企业欲防控法律风险,在管理实践中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其一:注意规避合同履约风险。市场经济即契约经济,合同是企业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商业风险也会外化为合同风险。在日常实务中,由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经办人起草修改合同是企业通常作法。这些人员固然对专业技术等专项条款较为熟悉,但是对专项条款以外内容的约定和表述却未必严密,对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理解也难免失之片面,从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纰漏,发生纠纷后交易目的有时会出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签约率下降、违约率增高和非善意交易频发将使合同风险骤然加大,为此建议:

     1、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履约不能的问题。金融危机会造成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大幅下跌、市场交易急剧萎缩,进而引起当事人履约不能或继续履行会出现显失公平的局面。因此,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最好约定情势变更条款,对涉及汇率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产成品价格变化、劳动力价格变化、税收变化、与合同标的相关的法律政策变化等都难以归入不可抗力的情形作出相应自动调节变更条款,以使双方都能获得公平的合同利益。另一方面,合同当事人在必要情况下,也应摒弃正常经济状态下常规的履约模式,正视当前的金融危机,适当妥协让步来换取合同的继续履行,避免两败俱伤。

     2、企业应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企业内部完整的合同管理、审签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合法经营、依法决策,规避风险。企业还应根据条件建立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或聘请有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和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为企业提供全程或专项法律服务,参与企业重大民商事决策活动及谈判、协商、签约的过程,避免契约风险。

     3、经营风险的预防关键是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应聘请专业人士对企业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开展包括普法在内的专业讲座或培训,增强内部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与责任意识。

     其二,重视巨额债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借贷风险和担保风险;

     当前,国内经济形势整体处于下滑探底趋势中。企业对外如享有巨额债权,将面临回收难的境地。一个项目资金不能正常回收,可能影响整个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的后果。故建议:

    1、企业管理者一定要纵览全局,提前发现风险所在,并制定处理预案。要梳理本企业的债权债务链、担保链,了解金额、对方信用及经营状况、往来关系、处理进度等详细信息,上交管理层。不要只看一个项目的“得”,而忽略了其他项目可能引发的风险。也不要因为客户既往信用良好,就忽略了现有债务的风险。

     2、尽量回收资金,收缩投资,保持稳定的现金流。以成熟业务高于发展业务,发展业务高于新兴业务为依据,合理分配资源。充分利用合同约定,可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避免多线作战导致资金链断裂。

    3、对于无担保债权,如果借款人情况恶化无法还款,为防止对方破产,要提前交涉,可以通过打感情牌或适当放宽还款条件争取让对方提供担保物,以便将来优先受偿。

     其三,收购兼并要慎重。

     金融危机来临时,大量企业出现倒闭或濒临破产状态,正是有些实力雄厚企业如上市公司等收购的良机,往往此时并购这些由于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即将破产的企业所花成本比正常时要小,在谈判、收购的过程中也省时省力。但是,也正因为金融危机,投资并购也面临比正常经济环境下更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投资并购各关联方在金融危机之中都存在不可确定的因素,从而使投资并购活动更增风险。因此,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时须注意:

     1、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对外并购,更要注意在正常经济环境中不易发生的一些融资风险。由于金融危机对银行、金融机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也应考虑此家金融机构是否存在破产或者其他因素(如国家突如其来对银行、金融机构等采取紧缩政策)导致不能发放资金的可能性,提前制订应对策略。企业在做出采用何种方式募集并购资金、采用哪种并购的方式、并购何种企业等融资决策前,应进行详尽调查以及资深人员对项目的论证来规避其中的法律风险。在具体的融资流程中,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确保股东会、董事会所做出的融资决议有效,因为在金融危机的前提下,股东会对出现的风险抱有更大程度的担扰,以免在融资合同签订后,一些有决定权的股东提出异议,导致出现上市公司的违约或者诉讼。金融危机中,在履行融资合同的过程中,企业也要确保担保物或为自己担保的关联公司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的营运正常,不使银行产生对公司或担保方、担保物的信用或资信、价值贬值的现象,以避免银行方违约或要求更多的抵押、担保或要求提前还贷及不发放还未发放的资金,影响并购计划的进程。

     2、应注意被购企业情况前期调查中的风险。被并购企业在面临困境时,往往有大量不能履行的到期债务,存在着一些担保,诉讼保全等限制转让的情况,土地房屋及主要设备等资产的权利的不完整或不合法的情况;被并购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能履行、主要关系及客户是否还存在,客户的履约能力是否还有保证;被并购企业是否还存在未结的诉讼等等。对于这些风险,可以要求被并购方提供尽量详细的资料,如各种重大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情况、被购方的股东情况变更情况,最新的章程,年检情况等;可派遣财务人员对并购方进行详尽的财务检查;选择实力评估机构做出对被并购企业本身及重大资产的真实评估,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论证,做出科学合理决策。

     其四,加强对管理高层和分支机构人员及财务的管理。随着我国经济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把多元化和规模扩张作为经营目标,这是发展的需要,但规模扩张带来的主业偏离和内部监控、管理缺位则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为此建议:

     1、加强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情操的培养和法制观念的提高,廉洁自律,勤勉尽责,不为渎职贪渎之事,这既是保护企业,更是爱护员工。

     2、把发展中暂时的低迷作为蓄势待发的准备期,调整主业、创新并发展品牌,根据条件适时以股权收购等方式开展对外并购,同时,加大对分支机构的清理和对保存的分支机构人财物监管力度。

     其五,加快企业内部创新变革,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

     品牌是抢占市场先机的核心,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为主要保护方式的品牌发展是保持企业持久发展的生命之源。在金融风暴面前,能在动荡中保持稳定的企业很多,其中绝大对数拥有具有相当市场生命力的品牌产品,而那些自行关闭、破产的企业绝大多数是靠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的劳动密集型实体,因此,在大厦将倾的危机面前,以自主知识产权及保护为基本元素的品牌战略是企业制胜的重要法宝。在当前紧张的外部压力面前,企业宜采取以下策略:

     1、面对危机,企业要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水平,推动产品优化升级,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唯此才能使企业有效克服危机冲击,保持长期持续发展。

     2、在抓住机遇适度对外开展品牌并购的同时,在国内外两个方面通过申报专利、商标注册等方式完成对企业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同时,加强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力度,避免危机时因频发的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致命一击。

     “大德守成千秋业,小心驶得万年船”。金融海啸固然来势凶猛,但只要企业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未雨绸缪识别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就一定能够在未来的发展中乘风破浪,铸就常青基业。

      作者:战飞扬律师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