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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厚:依法保障和促进国企改革

2013/3/15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做客中国法院网与中国长安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与网友在线交流。他介绍,近年来,江西法院找准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全省国企改革提供了主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对此,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曾专门批示称赞:“省高院在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上积极、主动,受到基层同志们的一致赞誉。江西全省国企改革进展扎实、顺利,全省审判机关功不可没。”

  张忠厚介绍,早在2008年4月,江西省委作出两年完成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之初,江西高院就未雨绸缪,为了寻找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国企改革的良策,江西高院领导班子先后带队,赴南昌、景德镇、九江、赣州、萍乡、抚州等全省国企改革重点地区,开展了十多次调研,其密度之大、领导层次之高,在江西高院历史上都属罕见。同年8月18日,江西高院与省国资委联合举办“化解国有企业债务纠纷,顺利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座谈会”,江西省副省长洪礼和参加会议,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该纪要强调,全省法院在处理国有企业债务纠纷案件中,要将协调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债务案件诉讼立案协调机制和执行和解工作,对涉及国有企业债务人的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主动加强与国资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就案件处理的法律问题进行信息交流,就敏感案件共同做好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江西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写出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妥善处理共青城国有企业案件的若干意见》,就做好服务国企改革和处理共青垦殖场国有企业历史债务案件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江西高院开始分期分批地培训全省法院民商事法官,通过以案讲法、专题研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民商事法官服务国企改革的司法能力。之后,江西省委又作出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全省将在两年内完成农垦、粮食、农业、水利、交通、林业、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的这一决策部署,助推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江西高院及时出台了《关于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针对全省法院国有企业在审理破产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了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江西高院又出台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稳步有序推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张忠厚表示,在涉国企改革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办案法官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国资委、企业等单位的协调,力求每个环节的处理都平和有序。同时,坚持“放水养鱼”、“借鸡生蛋”和“一个进口,多个出口”的思路,帮助国企尝试整体上市、兼并重组、股权多元、吸收合并等多种改制模式,相当一批企业在法院的支持下,卸下历史包袱,恢复了自身的造血机能,让企业又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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