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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国企改革如何进行?

2013/7/5 字体: 来源: 作者:王涌

 

一本国企的真实财务账册里面有多少秘密?国企内部的某些资金运作和财富移转本质上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在现行制度下却可以转化为企业财务问题,这是一种治理技术。时隔十年,我们面临第三次国企改革,空间和难度到底有多大?

 

  
图说:资料图片

  王涌 | 文

  最近,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关于十多家央企的审计报告,再次暴露国企的重重怪相,但这只是冰山之一角。中国的国企问题,不仅国人关注,国际社会也关注。去年5月,在中美高层战略经济对话会议上,美方要求中方增强国企财务的透明度,中方承诺“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国家预算体系”,简言之,就是让世人知道:“国企的钱从哪里来,又花到哪里去。”国企问题本是一个国内问题,却上升到中美经济战略关系层面上,这令人深思:国企的政治本质和真实功能是什么?改革的空间和难度到底有多大?

  上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曾经积极推行国企垄断行业的改革,在1998年至2002年间形成一个高潮,民航、电信、电力试行分拆改组。但是,最近的十年国企改革停滞。原因何在?一般的解释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和反对,但是,既得利益集团是谁?又语焉不详。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国企是执政的基础”已经成为反对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理论主张。

  国企与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治理模式紧密相连,前者甚至是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纸面法律看,国有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多数国企直接适用《公司法》,但实质上,国企特别是大型央企并不是普通的经济组织,它的人事任免属于政治安排,其中50多家特大型央企的主要负责人,系由中组部甚至由更高的政治权力机构决定。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控制功能。

  首先,在垄断地位上,国企代表国家对基础资源实施垄断,控制经济命脉;其次,在经济引擎上,中国经济发展主要依赖的政府海量投资,须通过国企渠道喷洒出去;再者,在财务制度上,国企还具有遮蔽和粉饰的特殊功能。关于前两项,批评已经很多;关于后一项,由于信息隐秘,研究寥寥无几。一本国企的真实财务账册里面有多少秘密?国企内部的某些资金运作和财富移转本质上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在现行制度下却可以转化为企业财务问题,这是一种治理技术。

  国企发挥了它的政治功能,却产生巨大的危害,导致严重的社会分配公平问题。我们不能忘却关于国企的两个重要历史数据。第一个数据是,2000年前国企给商业银行造成的贷款损失达3万亿元,应当追问,这些损失的性质是什么?其中,既有正常的经营失败,更有财富的隐蔽转移,可以说,正是这个3万亿元造就了中国第一代权贵暴发户。

  第二个数据是,2006年前,国有企业未上交的利润累计达到了6万亿元。1994年,由于国企普遍陷入困境,国家允许国企保留利润,当然,当时的国企利润总额也不过区区数百亿,但是,之后,随着“抓大放小”改革的完成,国企垄断格局的形成,国企利润迅猛增加,2006年突破1万亿元。但国企保留利润的政策依然不变,严重滞后,直到2007年12月财政部和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分三类分别上缴利润,才终结国企利润不上缴的时代,但最高上缴比例不过10%。这6万亿元的后果则是,将全民排除在国企利润的润泽范围之外,却培育出特殊的国企利益阶层。

  如果说,以1993年《公司法》的颁布为标志,国企公司化改制是第一次国企改革。21世纪初期完成的“抓大放小”是第二次国企改革。

  时隔十年,我们面临第三次国企改革,应当着力于“公平”,将国企改造成为真正的“人民的国企”,而非“既得利益群体的国企”,最终消除以国有企业为基础的隐蔽的不公平、不正义的社会财富分配的黑箱。重要而急迫的改革应当包括:

  首先,尽快出台法律法规,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国际上,通常国企利润的上缴比例在30%以上,而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的国企利润则基本上缴财政部门。目前,我国国企利润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累计将达到11.48万亿元,即使按国际最低标准30%的比例计算,国企应当向国家财政支付3.44万亿元的红利。此外,还应提高国企的资源使用租金,增加财政实力,填补社会保障的巨大资金缺口。

  其次,抑制和限制国企的垄断范围,将国有资本重点转移到公共产品领域。

  再者,修改《预算法》,将国有资本纳入全口径的财政预算体系,提高国企资产的透明度;修改《国有资产法》,将金融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大国资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中国社会的发展已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执政党的任务应是建立公平的政治与经济制度,保障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以实现社会和谐长久的发展。当然,由于国企的特殊性质、特殊功能和深刻的政治根源,第三次国有企业改革的障碍是巨大的,但是,可以相信,民意的压力、领导层的道德良知以及对未来中国前途的危机感,将成为改革重要的杠杆。

  应当警惕,国企背后确实已经形成稳固的利益集团,阻碍改革,他们以落后的经济理论和可怕的政治口号为现行国企制度辩护。但我们不应忘记,前苏联崩溃时,也正是国有企业一统天下之时。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国企是执政的基础”,而是“怎样的国企才是执政的基础”?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新传媒法学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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