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16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
理工作,充分发挥合同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
织和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种协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
托管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原则;
(二)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原则;
(三)归口管理原则;
(四)分组管理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本部门合同。
公司办公室对所属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四)参与合同谈判、招投标活动;
(五)负责合同的审查、管理与监督;
(六)完善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
(七)处理合同纠纷;
(八)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提出考核和奖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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