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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还是“伤”标

2013/2/16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外商标纠纷时有发生 
  德国科德宝集团与中国一家零部件企业持续多年的一场商标纠纷,日前结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科德宝集团获胜。 
  科德宝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称,产品冠以Freudenberg之名营销非常重要。据了解,自2002年起,一家中国零部件企业以Freudenberg为名销售密封件产品。科德宝集团在要求该企业停止使用Freudenberg名称未果后,正式向中国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并最终获得支持。 
  汽车行业是知识产权诉讼的高发区,商标类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时有发生。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0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其中提到,到2020年,要在我国建立更加严格的专利申请、审批、保护及管理程序。 
  今年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为“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览”撰写的导语中指出,“十二五”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坚决遏制部分领域和地区存在的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现象。 
  为适应这一形势和任务,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汽车零部件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 
  必须拥有自己的品牌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汽车分会副秘书长杨爱国告诉笔者:“知识产权纠纷是零部件企业难以规避的问题。每年我们接到零部件企业的投诉中,20%与侵犯知识产权有关,投诉者以外资企业居多。” 
  针对这类知识产权纠纷,专家指出,汽车企业发展的模式可多种多样,技术不强可以引进技术,没有专利可以买专利,但不能没有自己的商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专家张平认为,汽车企业不仅技术用别人的,品牌也用别人的,甚至推崇使用国外企业的品牌。这样做的后果,是自主品牌的产品丧失很大市场。汽车企业在未来发展和市场开拓中,必须有创新能力,有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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