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工商联法律部 作者:
2015年11月6日,第十一届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全国工商联机关召开。法律委员会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汉宇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白莲湘部长作的2015年法律委员会工作报告,深入讨论谋划了2016年法律委员会工作。
会上,谢经荣副主席指出,法律委员会有很好的专家资源和智力资源,要充分发挥专委会人才济济的优势。他强调,2016年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选取两至三个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分别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牵头,更好地分配利用各位委员的宝贵时间,充分发挥其作用,突出调研成效;二是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经验丰富与开展不够充分的工商联之间进行沟通交流,通过相互借鉴学习提升;三是注重抓典型,总结树立一批可比、可学的非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的模范、劳动争议调解示范非公有制企业、商会调解示范单位等典型,通过学树典型,形成竞争氛围,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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