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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汽运集团2011年度法制建设总体情况

2013/2/15 字体: 来源: 作者:

 一、企业概况
      山西汽运集团(以下称集团)是2001年9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对原山西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等15个企业的资产进行重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为国有独资大型一类企业,总资产33.4亿元,净资产6.96亿元。现有员工4.1万人,下属15个子公司和1个分公司,位列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10强,全国道路运输50强,交通企业1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第244位。
      二、山西汽运集团法制建设的总体情况
      山西汽运集团组建以来,一直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律宣传教育,特别是06年以后,集团的法制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组织体系基本完善
      2006年3月,集团设立了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即山西汽运集团法律事务处,专职处理集团各类涉法事务。2009年底,集团大部分公司设立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当然,也有个别公司由于客观原因未设立专职机构。其后,集团公司利用召开会议、法律检查和工作交流等机会,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进行工作指导,特别是对几个尚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子(分)公司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因企制宜的指导其组建了法律事务机构;通过不断摸索和不懈努力,使集团各公司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集团要求各公司除了配备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外,还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外聘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强化法律审核把关效果。
截止2011年12月底,集团所属的16个子(分)公司全部设立了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设置率为100%。
      (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集团组建初期,就制定了包含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在内的大量的管理制度,作为各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2006年3月以后,集团进入了稳定快速发展的时期,法律事务也逐渐增多,原来的管理制度显得有些滞后,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律事务管理,集团开始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修编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十件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涉及到担保事项、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法律审核等各个方面,基本构建了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同时,集团法律事务处指导所属各子(分)公司制定了法律事务的相关制度或实施细则。至2012年12月底,集团基本形成了以集团法律事务制度为框架,各公司制度为内容的上下协调、全面覆盖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为下一步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集团组建以后,很长时间都一直没有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为了扭转这种局面,2006年8月集团开始了大规模的人才选拨、人才培养和法律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这几年的不懈努力,集团及各公司的法律人员数量较前有了大幅度增长,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截至2011年12月,集团共有45名受过大学本科教育(含本科)的法律专业人才,较2009年10月前增加了11名,增长率为32.3%。这45名法律人才有33名已经充实到法律事务工作岗位,他们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29人,研究生学历的2人,有10名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集团有8名同志还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资格,其中:集团本部一人,运城公司两人,侯马公司两人,长治公司一人,晋龙捷泰一人,交通大厦一人。
      总体来看,集团已经建立了一支爱岗敬业、素质较高、忠诚企业、积极进取的法律人才队伍,这支队伍为集团防范法律风险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
      集团一贯重视决策程序的规范,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个原则不动摇,始终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工作方针,凡是集团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重要合同等,都要由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只有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法律把关的事项,才安排上会集体研究审议,最终确定;凡是法律事务部门持否定态度的,不论效益多好,一律暂停审议。
      集团组建以来,未发生一起因决策失误引起的重大法律纠纷(诉讼)案件。规范的决策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集团这几年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五)法律事务工作成效显著。
      集团全面推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理念,狠抓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首先,积极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每个公司每月至少报送一份法律在线稿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律专题讲座,每年至少向集团做一次法律工作情况汇报;集团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法律工作会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律工作检查。2009年至今,集团在山西汽运网上共发表600余件法律在线稿件,举办了四次全集团法律专题培训,培训总数达1000人次,组织了三次法律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召开了三次全集团法律工作会议,开展了三次对各公司的法律工作大检查;2011年12月,集团又组织开展了对集团公司机关各处室的法律与非法律事务工作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积极化解各种法律风险。其次,集团制定了详细的法律工作检查与考核方案,制定了《法律事务工作百分考核办法》,使法律检查与考核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第三,集团进一步强化了重大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以及《重大诉讼案件报告制度》,使集团随时掌握法律案件动态,严控重大诉讼风险。据统计,集团法律事务机构三年来共处理各类大小诉讼案件650余件,挽回损失约7000多万元。第四,集团进一步强化了合同管理,严控合同风险,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2009年至今共审核合同5000余份,涉及合同金额30亿元,合同审核把关率达100%。第五,集团建立了合同事项月报制度,要求各公司按月对合同审核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报送集团。
      总之,集团依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拓展服务功能,强化日常管理,有效规避了合同、担保、经营等法律风险,在法律事务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集团多年来未发生重大诉讼案件。
      (六)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
      集团上下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坚持贯彻“决策不违法,违法不决策”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律工作不是中心,但要围绕中心;不做决策,但要服务决策”的工作思路,将法律事务工作逐步纳入到了企业管理程序的全过程,初步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外聘律师、法律干事”层级分明、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确立了由法律事务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参与的企业法律事务风险防范体系,使各单位、各部门、每个员工的法制观念都得到了有效提升。
      (七)法制宣传得到了加强
      集团特别重视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自集团组建以来,法制宣传工作一直由党委主抓,法律事务处配合,形成了互动协调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制作宣传展板、发放法制手册、开通“法律在线”栏目等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使全体职工都受到了法律熏陶,自觉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法制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多次表扬。
      (八)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初步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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