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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集团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作用

2013/2/15 字体: 来源: 作者:

三友集团积极落实省国资委《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通过法律事务工作的机构、制度、人员、职责四到位,实现了总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工作的全面指导,充分发挥了总法律顾问在集团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了对重大、重要合同的集中审核管理。2006年11月中旬,总法律顾问指导集团专职部门对9个子公司2005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重大、重要基建、技改、工程、购销、技术项目、备品备件及设备采购、投融资、招投标等各类合同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签订、履行等情况进行了解,对重大合同605份,重要合同896份进行了备案。完善了集团内部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流程,加强了合同的动态管控,实现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审核与控制。
     二是构建了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2007年1至4月份,总法律顾问共指导出具法律意见书59份,内容涉及企业改制、民事诉讼、知识产权纠纷、债务追偿、债权申报、坏帐处理审核、合同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处理案件5起,参与重大事项决策1起,参加改制改组、收购1起。对防范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提升了职工的法律素养。总法律顾问选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中的重点内容对集团班子成员、各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讲解。组织了一次全集团范围内的供销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合同法》专题培训,总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在《三友报》上开辟"企业法律知识"专栏,总法律顾问撰写法律知识问答、案例剖析等内容进行连载刊登,有效地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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