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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的建议

2013/2/16 字体: 来源: 作者:

     主持人 吕立山:我首先讲几句话,通过我个人跟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的接触,看到有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高层领导对法务工作的重视不足、预算不足。中国企业内部的法务团队最近才开始建立,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达到像IBM、美铝律师团队这样的国际水平和专业化。第二,市场信息不足。想聘请外部律师,也不知道怎么遴选。
  ■美铝亚太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John C.Tecklenburg II:
  首先我想讲一点,我们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能够认可这样一个观念:只有内部律师和外部律师结合起来,共同完成一项工作,才会取得最佳效率和效果。
  只有基于这样一种认可和认识,我们才能决定由首席法务官向高级管理层提供建议,这种模式才能够被接受———我们的预算从哪里来?我们的服务从哪里获得?如果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共识,达到这样的效果,有效率,花费也不是很高,反过头来会使得管理层更加认可我们的观念。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全球首席合伙人 John Young:
  一个成功的法律部与外部律师的契合,双方应该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应该达到的目的是:第一,他们有能力完成这个问题;第二,他们愿意为完成这个工作而努力。内部律师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律师团队组成大小是适宜的;第二是能够说服管理层接受这样大小的团队;第三要能保证这样的团队工作质量是非常高的。
  在第二个阶段,要确定究竟哪些工作要在内部处理?哪些要委托外部律师处理,这样才能决定选择的外部律师在文化上和公司契合,能够和公司的团队结为一体。最后我要谈到的是:第一,外部律师工作要有效果;第二,企业要相信他们;第三要和他们一道完成工作。在美国,我看到过一些把外部律师作为敌人对待的文章。很遗憾,可能是他们请了一些并不出色的外部律师替他们工作。但是如果把外部律师视为团队的成员,不仅可以使你的日子好过,也可以使外部律师的日子更加好过。
  ■全球法律顾问协会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 刘宏强:
  首先,CLO论坛对律师职业发展来讲是一个里程碑的意义,对中国律师职业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于企业法律顾问或者企业律师团队来讲,我们的发展远远滞后。在美国这种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国家,ACC作为全球最大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从1982年开始,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
  我们认为应该把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法律团队团结起来,争取更多的权益,在职业范围、职业素质和薪酬待遇要向国际化水平看齐,中国加入WTO已经有几年了,但是中国法律顾问群体显然被漠视,或者说发展严重滞后。从我加入ACC的经验来讲,我增强了对企业法务管理的认知度,同时也让我了解了国际化大公司的作法。
  第二,寻找到了职业共同体,大公司的企业法律顾问,他们本身的所思所想,对生活中很多故事和看法,对我的职业技能,管理公司处理法律事务的时候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第三,和外部律师打交道方面,我们在国际最佳实践中得到了很多的体会,我们也把这些体会应用到公司日常和外部律师打交道过程中。如果对中国法律顾问提供建议的话,包括中世律所联盟所有的发言人、演讲人,今天的主题也是和中国法律人风云对话,在中国法律群体里要和国际接轨,同时要提升我们本身的素质,要争取我们的权益,我们自己不争取,没有人会帮助我们。中国CLO应该共同做演讲,包括小企业法务部、大企业法务部、大企业的CLO都可以进行演讲。可以像中世律所联盟标准服务看齐。
  ■IBM大中华集团高级法律顾问 Ben Qi:
  首先,无论用不用外部律师,都要壮大公司内部法律部的队伍建设,因为这些律师是你的资源,通过你每天的工作,和公司管理人员的对话,对公司内部业务的了解,将会提升法务部、法律部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不断使用外部律师而忽略了内部队伍的建设,对本身法律部门队伍的能力提高是有害的。不断深入的专业化训练可以让公司律师跟上外部律师,可以建立和外部律师对话的平台,要不然你不知道如何跟外部律师对话,不知道怎么管理外部律师。
  第三,要聪明地使用外部律师,不要事无巨细都让外部律师去做,让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