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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2013/2/16 字体: 来源: 作者:

山东威海卫律师事务所     姜华丽

【摘    要】 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裁员、履约以及投资并购三大经济活动中,近期来看,企业可以针对当前这些凸显出来的具体法律风险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应对,但从长远来看,对于总体上的法律风险防范及管理,建立持久、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则是我国企业在金融危机后增强自身抵抗力、参与国际竞争的理性选择。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要求企业管理层和各级员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规章制度,还要明确内部法务部门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
【关 键 词】 金融危机;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范;经济性裁员

引言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我国企业在机遇增多的同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增多增大,许多企业由于疏忽了法律风险防范,不仅自身遭到致命重创,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尤其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之后,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更是充斥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些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无不说明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于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性,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经成为企业运营和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如何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法律风险,构建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我国企业和企业家必须认真考虑的重大问题。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及形成原因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这一概念是由2004年6月生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首次提出的,但《管理办法》却并未对其加以明确界定,学界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说法也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主要是指: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与一般风险不同的是,法律风险因为有法律规范的指导性,因而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可以在正确认识和了解企业法律风险形成原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全方位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来加以防范。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
    企业法律风险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充分认识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对症下药,制定出与企业所处的行业情况和自身特点相符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总体上可以分为外因和内因两种,外因即客观环境因素,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外部人为原因造成的。内因则属企业内部主观因素,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人员因素和制度缺陷造成的。
1、外部原因导致的企业法律风险
    (1)法律环境的变化原因。法律环境的变化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都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我国尚处在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时期,国家旧有的政策、法律法规在不断的被废止和变更,同时新的政策、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产生,或者说正在日趋走向严密和完善,法律环境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法律环境的变化可能会使企业遭受损失。此外,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便会导致法律实施的不一致,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能否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有效地预测、防范、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
    (2)外部人为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没能很好地系统研究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并由此导致服务的项目比较少,服务也不能专业化和系统化。例如,很多律师仅仅是为适应企业的“打官司”需要,成为一个专业的“讼师”,不具备专业性、全面性和系统性。二是没有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很好的法律风险教育与引导,企业就认识不到法律风险的严重性,当然也就不会主动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2、内部原因导致的企业法律风险
    (1)内部人员原因。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而企业的经营都是由内部人员来完成的,因此,企业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和实施能力水平的差异,也是企业面临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2)内部制度原因。现代企业的管理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企业自身制度缺陷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某些企业的规章制度存在法律漏洞,例如,在制定某些制度时没有要求必须有法律人员的参与和审核、缺乏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和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等,这就导致企业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中运营,因此,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统一的管理制度,是企业避免法律风险最有力的保障。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去年爆发并延续至今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增多,当前凸显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如下三种。
(一)签约、履约、违约法律风险
    适当负债是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资金运转的常规手段。在经济平稳的情况下,企业间债权债务的履行基本是正常的,债务纠纷发生率低,宏观上在正常的可控范围内。而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企业则面临着资金链中断的风险,在目前企业经营相互依赖的模式下,资金链中断会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使企业间的三角债增多,最终引起整个资金系统运转的停滞,企业间的债务纠纷也势必增多。这种金融危机下引发资金链中断产生违约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警惕,因为企业不仅会因合同相对方的违约而直接影响自身的正常生产、销售和经营;而且,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企业即便由于上家企业原因而对下家企业违约,企业仍需无条件向该下家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以“上家企业违约原因”抗辩。因此,企业如何预防和处理这种签约、履约、违约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二)“经济性裁员”法律风险
    经济危机爆发以后,国内一些企业出现了大量的“经济性裁员”。由于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一些企业在裁员过程中又疏于风险防范,导致大量法律纠纷出现。例如,一些用人单位在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关于“群体性”裁员以及“个体性”解除的规定不甚了解,或者对其不甚理解,从而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的法律风险。这不仅不利于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而且也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非常不利的影响。此外,由于劳动法的立法、司法均倾向于劳动者,并且对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规定了较重的法律责罚,因此用人单位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更应注意劳动法规的认真实施,作好风险防范工作。
(三)并购法律风险
    金融危机来临时,大量企业出现倒闭或濒临破产状态,此时由于并购这些企业所花的成本较小,谈判、收购的过程也省时省力,因此正是实力雄厚的企业进行收购的良好时机。然而,也正是金融危机使得投资并购活动比在正常经济环境下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1、被收购企业前期调查中的风险。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被收购企业往往是出现破产但却并未实际破产的企业,存在着一系列未知因素。如被收购企业是否存在着担保,诉讼保全等限制转让的情况;对外签订的合同能否履行、主要关系及客户是否还存在,客户的履约能力是否还有保证;是否还存在未结的诉讼等等都会给收购方带来法律风险。2、被并购企业本身的风险。如被收购企业重要人员流失、大股东暗中转移资产或抽逃资金、被并购企业因金融危机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等等。3、收购合同风险。4、被收购方在税收、环保等方面的潜在风险。金融危机中,国家的有关税收有可能发生变化、调整,如果存在被并购企业不知或故意未纳税款的情况,税务机关一般会要求并购方承担责任,如补税及罚款,这将会大大增加上市公司并购成本。此外,环境保护也是极有可能产生潜在法律风险的方面。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到被并购企业,被并购企业的相关环保人员有可能发生变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极有可能不到位,从而违反环保法律。并购方在并购时如果不知晓这些变化,并购后将承担这些违法责任,而这些责任很可能带给收购方巨大的损失。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近期举措——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应对
1、防范签约、履约、违约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
    (1)谨慎签约,有效预防违约风险。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不仅不能因签约交易量缩减便不顾风险要订单,相反,更应当谨慎签约以预防违约风险的发生。例如:合同签订前,必须考察对方的资金链是否完整可靠、企业实际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