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务管理 法律顾问

赵杰主任在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2013/2/16 字体: 来源: 作者:

立足协会宗旨  创新工作方式
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在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  赵杰
(2011年7月8日)
 
各位会员、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天我们汇聚一堂,共同见证我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立,这标志着我省一个专门从事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群众性社团组织正式诞生了。我谨代表省国资委向当选的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和与会的各位会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会议指导的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张华副局长表示热烈欢迎!向出席会议的省直各部门、省市司法部门、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领导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在座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全省国资系统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三年产业项目建设起始之年、“六五”普法第一年和完成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最后一年。为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经省政府社团登记机关批复,省国资委登记成立了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协会的成立,是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落实科学发展新任务、满足企业发展新要求的一件盛举,对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速提高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效发挥沟通国有企业与政府、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之间联系,搭建人才集聚、资源共享、权益维护、风险分担的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建设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具有开创性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成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提升依法治企水平的必然要求
     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和“法律进企业”活动,确定“一个全面覆盖、构建两个机制、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处置好两类案件”的奋斗目标,以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核心任务,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为重点,推动企业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企业法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合作很不充分,企业单独应对重大疑难法律纠纷案件深感力不从心,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各方面优质法律资源的整合发挥很不到位,等等。也明显制约着企业法治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省国资委克服重重困难,历时半年多时间,单独登记成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正是从有效解决或缓解上述问题着眼的。
(一)成立国企法律顾问协会是企业法制建设实践的现实要求。省国资委成立以来,按照立法先行、急用先立的原则,紧紧抓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环节,认真做好国资监管法制工作,抓住国资监管的关键环节,加强国资监管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制度、重大监管事项法律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省内国有企业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到重大经营决策,特别是合同签订,基本上实现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和把关。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合同法律审核把关率、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率基本达到100%。初步形成运转顺畅、规范高效的国资监管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抵御了来自企业内外的风险和挑战。但是,当前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或商业交易地域日益扩大,法律环境日益复杂,法律风险日益增多,仅靠企业单打独斗,不仅人力和财力耗费巨大,而且常常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我们近年来探索建立了省国出资企业重大疑难法律纠纷案件集体会商协调机制,协调指导企业报请的重大案件48件,涉案金额约32亿元,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元。但由于缺少一个运作平台,工作开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还不尽理想。成立国企法律顾问协会,将能够最大限度地聚合省内优质法律资源,大家拧成一股绳,合力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二)成立国企法律顾问协会是企业广大法律事务工作者的迫切心声。按照“五五”普法和“法律进企业”要求,省国资委积极推进依法治企,着力抓机构建设和队伍培养,初步形成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法制机构职能日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